。最近的一个,距离自己所在的街区不到五百米!
“我们走!”罗伊站起身来,大步向门外走去。
他要去找他们。
一刻也不能等!
………….
………….
“汉斯!你还在磨蹭什么?还不赶紧把这东西给辛普森夫人送过去,半个祷时内你要不能送到,你就等着挨我收拾吧!”
随着一声大吼,汉斯怀里抱着一个沉重的木箱,从幕尼城中区博宁街的一栋灰色小楼里走出来。
“汉斯警士,又去送货呐?”两名穿着制服,骑着马的警士,一脸揶揄地骑在披着黑红色马饰的战马上,看着有些狼狈的汉斯。
汉斯沉默着从他们身边走过。
街道热闹非凡。一辆辆马车响着铃铛悠然而过,马蹄在石板路踏出清脆的蹄声。衣着华丽的贵族,身穿锁甲外罩斗篷的骑士,衣着破烂光着脚的平民和小贩熙熙攘攘,川流不息。
他们有的站在路边聊天,有的在商店中流连,有的骑着马或坐在敞篷的马车上,于交错而过的时候互相欠身致意。更多的则是往来匆匆。那鼎沸的人声、马蹄声、车铃声此起彼伏。一幅繁华景象。
但身处这繁华之中,汉斯却无法产生哪怕一丁点的归属感。
他是波拉贝尔人,属于那个已经在斐烈人的铁蹄下夷为平地的南方小城。他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从十八岁成为波拉贝尔的警士开始,他就穿上了制服,每日在波拉贝尔街头巡逻。
在波拉贝尔,没有他不认识的人,也没有人不认识他。
他勤奋,认真,和气,公正。每一个街坊都乐意跟他交朋友,跟他聊天,请他评判对错裁判纠纷。
汉斯的武技不算出众,但鲜少有人敢挑衅他的权威。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骗子小偷流氓恶棍全都老老实实。因为他们知道,汉斯那双眼睛可毒着呢,什么鬼把戏也别想骗过他。
一旦被他抓住,可要吃上不少苦头。
那时候,他的生活平静而惬意。他喜欢那里的人们,喜欢那里的海风,也喜欢在脱下制服后,和那些跑海路的汉子们吆五喝六的喝酒赌钱。只可惜,这场该死的战争,毁掉了他的生活。
而自从到了幕尼城之后,汉斯虽然凭借警士的身份勉强在幕尼城的警士厅里谋取了一个职位,但无权无势也没有钱的他处处都受人排挤。堂堂警士,每天却被支使着干些清洁和送货的杂役。
虽然心里很苦闷,但汉斯还是只能忍着。因为还有很多波拉贝尔来的人,处境比他更艰难,需要他的帮助和接济。
而且当初从波拉贝尔出来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年近四十的单身汉。而现在,他已经和在这里认识的一个寡妇好上了。有了家就有了羁绊。哪怕他再委屈,再憋闷,这样的日子也只能咬着牙过下去。
想到这两天就要交房租,女人和她的女儿脚上的鞋也都补了又补,必须要换了,汉斯就决定赶紧把警士队长交代送给辛普森夫人的东西送过去。
他不能给对方发飙的机会。在中区的这个第二警士所里,除了区警督外,就数警士队长职位最高。
那家伙贪财好色,脾气暴躁。虽然他不能直接开除自己,但要想联合下面那些警士给自己找点麻烦,简直再轻松不过了。如果他们想的话,做个局陷害自己,让自己丢掉饭碗也不是没可能。
汉斯抱着沉重的木箱,走到拴马柱边,用绳索把它绑在马背上。他的马是警士所里最弱的一匹老马,以前是用来拉车的。后来成了他的坐骑。以至于每次巡逻,他都只能牵着马在街上走。
这马也就只能干点驮货的活计了,连骑都没法骑。
汉斯埋头绑着木箱,听到旁边那两个刚刚奚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