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言对他天生亲近,有心促成这个亲事,自然爽快的答应下来。

    “言,瘟言,言语的言。”谈书墨那时也不过十岁,把玩笑当了真,沉思了半晌,搜肠刮肚后还是觉得自己的名字好听,又不想重了字,就换干脆换了个意思相同的字,认认真真回答自己母亲的提议。

    两家大人又是一阵哄笑,本来玩笑是不应该作数的,陆言母亲见白洛彦这么认真,不想伤了孩子的心,真的把“温言”作为名字,登记在了户口本上。

    那这下媳妇也是作数的了,谈书墨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见温言真的随了自己取的名字,就自觉划为己有,把她当小媳妇养着了。

    谈书墨是跟着温言一同长大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除了温言不喜欢谈书墨提小时候定亲的事,其余的,两人过的真有几分情侣的意味。

    温言长大后,见过温言的人们都说她气质温婉的。看起来是个端庄大气的姑娘,忍不住让人亲近,却总是在泛泛交谈或亲近一段时间后,与陆言保持着一定距离,无论是谁,都没有超出这个界,破了这个例外的。

    温的温柔是随了谈书墨的,只是温柔放在陆言身上是温婉,放在白洛彦身上就成了温润。温言小时候就喜欢谈书墨的气质,可总是形容不出来,直到大一点,开始看了言情小说,才找到合适的词来形容他。

    “墨墨,”温言为了显示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总爱唤白洛彦“洛洛”的,而且霸道的宣布过,在她之前,没有人唤他墨墨,在她之后,也不许有人唤他洛洛。

    “嗯。”谈书墨淡淡应了一声,偏过头看她圆嘟嘟的小脸,陆言的脸盘骨架生的大了些,营养又好,在别的小姑娘都瘦成板的时候,陆言还扛着满是婴儿肥的圆脸,面色又红润,活脱脱一个小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