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植提出,可以多给百姓一个选择。卢植认为,可以招募百姓为屯田军。军屯以六十为一屯,参与屯田军的人,其家庭可以免费获得五十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收成上交三成,自留七成。官府也对上交的三成粮食进行每斤五钱的补贴。屯田军在农忙时负责屯田,屯田所得收成需上交八成,自留两成。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也需要上战场。屯田军在战场上立了功,就可以升为职业军人,其家庭所上交的粮食收成,就可以下降至两成。实际上,卢植的军屯策其中也结合了民屯。

    刘范认为,卢植的提议很好。军屯策实施后,兵源问题就解决了,而且军粮问题也是迎刃而解。但刘范仍然害怕百姓抵制屯田制,所以规定百姓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民屯或者是军屯,也可以自由选择参不参加屯田。如果使用国有土地而不参与屯田的,可以上交土地使用权,从事其他职业。在屯田制进行的第一年,不收取任何费用。民屯可以不上交六成,军屯可以不上交三成。并且,不论是民屯还是军屯,官府提供耕牛、耕具和种子。

    为了契合屯田制,刘范还补充了一条。就是原来枣柢的屯田制规定,屯田区不隶属于郡县,而且还有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去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和典农中郎将。但刘范没有那么多人才,可以担任这么多职位。为了屯田顺利进行,刘范只好让屯田区隶属于郡县。每个郡县有专门的屯田区,由太守和县令直接管理。

    经过刘范的完善补充,屯田制这才成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