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而言,把焦寒月卖出去,才是最安全的行为。因为买人的和卖人都有罪,双方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嫌谁黑,说出去谁都摘不干净。送焦寒月回家呢?先不说她事先答应的钱财能不能到手,焦寒月失踪多天,家里怎么可能不报警,她再全须全尾回来,警察也肯定会上门去问,万一走漏风声,自己岂不死定了?
同样都是挣钱,卖掉麻烦最少,人贩子傻了才会送她回去。所以焦寒月的想头自然落空。后面被卖来卖去,都习惯性沉默了,连哭都渐渐止住。
等落到大壮娘手里,知道是想买回去给她儿子当媳妇的,而且那人贩子因着自己天天哭,眼睛肿,脸色还是种病态的苍白,且与别的小姑娘相比,她的年纪着实偏大,只卖了两万块钱。
她离婚的时候分到了几十万家产,这两万块钱如果能让她重获自由,小意思。她隐隐升起丝希望,希望能说动同样身为女人的大壮娘,能同意让她出钱赎回自身,她愿意给她双倍,只要她肯放人,四万钱,下回她还可以再买个年轻漂亮的。
至于其他人落不落入火坑,她自顾不暇,没那么大心怀却考虑别人。
但大壮娘是个认死理的,要么现在焦寒月立刻拍出四万块钱来,她放人走,要么焦寒月就死了走的心,跟她回去过日子,想让她没看到钱先放人,那是死都不可能的。万一钱打了水漂,她找谁哭去。
等到不情不愿的焦寒月被带回去,见到几间摇摇欲坠的低矮土房,又看到高高壮壮却邋里邋遢的苗大壮,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当天晚上,家里破天荒打了一壶自家酿的米酒,在粮食连吃都不够吃的地方,酿酒是最奢侈的行为,苗大壮开怀地喝着小酒,虽然还是有些嫌弃她又老又丑,当天晚上却毫不客气地睡了,而且一直折腾到大天亮,才肯放过焦寒月。
腰酸背痛的她还没来得及合一下眼睛,就被大壮娘给拍起来干活。一边干,一边还不停被洗脑。大壮娘摊上个什么都不做的老公,还不遗余力地将苗大壮也养成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此时更不忘让焦寒月接受她关于女人天生低贱,要为男人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观点。
焦寒月如果是这种性格的人,当初也不会跟前夫离婚,她自然不愿,还总想着要逃。苗大壮不讲理,更不明理,有事没事打老婆被他当成消遣。
可是大壮娘白天几乎与焦寒月寸步不离,便是上厕所都会将她拉上,不让她跑,晚上又被苗大壮折腾得死去活来。日夜无休的生活,很快就将她的精气神榨干,睡眠不足的她连脑袋都不会转,又哪里还有力气跑。
渐渐的,焦寒月不再在被打时哭喊,不再会手脚勤快地干活,她只缩在角落里,双眼呆滞,木讷非常。苗大壮看她更不顺眼,打得更凶,她只会更呆滞。
如此恶性循环,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之后,焦寒月就变成现在这样,被大壮娘毫不留情地扔到猪圈里自生自灭,只偶尔扔点剩饭馊水给她,勉强饿不死。
苗大壮的罪行大白于天下,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正义也许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不幸中的万幸,焦寒月还留着一条命,终于亲人团聚,哪怕她已经不认得。
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连见惯生死的医生都不禁温了眼眶。她的体重已经轻到连个十来岁的孩子都不如的地步,长期营养不良让她已经有了油尽灯枯之势,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伤痕遍布,连私密地方都没放过。
一个人,怎么会对另一个人,做如此残忍之事?失去人性的人,真的比畜牲还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