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任务是解救一个被雇佣兵绑架的人质,那是个久负盛名的雇佣军团,有备而来,装备齐全,我们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几乎被‘逼’至绝境,我们甚至已经绝望,他却告诉我们不能气馁,即使在绝望中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最后是他带领所有人转败为胜,将敌人制服,成功解救了人质,那次之后还被联合国授予二等功勋的奖章,作为一个军人,这是多崇高的荣誉,而他还不满二十岁,却不骄不躁,授奖仪式的时候让一群领导等了他一个多小时,而他竟然去帮一个难产的孕‘妇’送到了医院,当时把我们领导气的,你说,他有多傻……。”
“派遣任务结束,回国前,他送了我这本英文版的《世界军事》,扉页是他亲手写下的赠语,他说在他的家乡,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和文化,这句话,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古代军事家所创,这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任何绝望的境地都不要忘记生的希望。”
“他不会死的,有一天,他一定会回来。”列娃轻淡的声音却蕴含着坚定的力量,令宋锦坚信,齐歌不会死,终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早有预兆吗?所以提前写了这句话,就是要告诉她,即使陷入死地,他也会转危为安。
齐歌怎么会死呢,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列娃就没有太大惊讶,当年那么多枪林弹雨都闯过来了,那人命硬的很,怎么可能轻易就死去呢,唯一让他惊讶的是,这个‘女’孩竟然是齐歌的未婚妻,缘分真的太奇妙。
他曾经就问过齐歌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像他们那个年龄的男孩子,虽然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依旧改不了少年心‘性’,齐歌如此优秀的男孩子,身边肯定少不了追逐仰慕的‘女’孩,但每次问到这个话题,齐歌不是无动于衷,就是一脸不耐烦的走开,其他的士兵好歹身上还带着心爱的姑娘的一点念想,没事的时候拿出来聊表相思,只有齐歌从始至终好像就跟‘女’人绝缘了似的,不止一次让列娃误以为他‘性’取向有问题,继而为自己担心。
原来,这就是齐歌喜欢的姑娘,长的漂亮是漂亮,但看起来太小了,大叔配萝莉,嗯,原来齐歌喜欢这种类型的,不过这姑娘心大啊,不是个容易掌控的,齐歌究竟是怎么把她骗到手的?
宋锦指尖拂过那行字迹,目光落在照片上,缓缓抬起,就见那张泛黄的老照片上,是十几个军人的合照,他们穿着统一的‘迷’彩军装,背着步枪,十几个大男人搂成一团,面对镜头笑的灿烂飞扬,军人的血‘性’和满满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
最前头的两个人,胳膊搭在各自的肩膀上,弯着腰面对镜头,右边是少年时的列娃,白的在一众晒得黝黑的男人中格外抢眼,那双蓝‘色’的眼珠清澈无垢,笑的弯成了月牙,但那忧郁的气质不是一个笑容就能冲淡了的。
气质翩然优雅的美少年,即使穿着军装也似在轮台高月下诗情画意。
左边是小麦‘色’肌肤的少年,眉目依稀是熟悉的,剑眉星目,英俊‘逼’人,他的‘唇’微微勾起,漾起一丝浅淡的弧度,目光似是盛满了日光,耀眼而灼目,却蕴满了坚定和执著,他不像其他人那般笑容盛大而灿烂,‘唇’角轻勾,充满冷静克制的韵味,却在这一行大男人中格外醒目,第一个就注意到他。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他个子很高,也很瘦,弯着腰的样子有些憋屈,却将他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展现的淋漓尽致,双手撑在膝盖上,面对镜头,笑容浅淡悠扬,仿似一轮日光照进宋锦‘阴’霾的心上。
熟悉的人,熟悉的眉目,熟悉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