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欺负人了吧?庭里的人都生出了和张律师同样的想法,这么小的案子,用得着上这么大的阵仗么?
可转念一想,要是自己做好事儿结果却被人讹上,恐怕自己也会念头不通达,非得想方设法怼回去不可,只是一般人没这个能力,而沈隆恰好有这个资本。
张律师将黄律师打得落花流水,然后对魏彩凤提出了反诉,他罗列出了种种证据,以证明沈隆的紧急救治并没有给她父亲造成伤害,其中就有在他们临时下车就诊那家医院主治医师的证词,他可以证明这些。
不仅如此,张律师甚至还挖出了魏彩凤和她老家那名主任医师的私人关系,那名医生和他老公是高中同学,两家人多有来往,这样的人提供的证据又有多少可信度?
进行了冗长的陈述之后,张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综上所述,我方将对对方当事人提起反诉,追究他们诬告陷害、敲诈勒索、伪造证据……的罪责,除他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外,我方当事人提出以下要求……”
“……此案的律师费、诉讼费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合计33.78万元;我方当事人的误工费,为了应对此次诉讼,我方当事人一共花费了七天时间用于和律师、证人等接洽,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收入水平,此项合计28万元……”沈隆每天开两桌一共四万块,加起来可不是二十八万么。
“精神损失费……交通费……最终合计874575.65元。”一项项赔偿要求从张律师口中说出来,听得魏彩凤一阵阵儿眼晕,这个数字比她敲诈沈隆的还多。
黄律师对这些要求根本无力回击,只能勉强申请延期,给魏彩凤争取到了一点儿时间,不过刚从法院出来,他就以魏彩凤隐瞒事实为理由和她解除了合同,这事儿他实在不想继续掺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