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谨再次收拾好随身的包袱,在柜上结清了住店钱。

    临走前,她扫了一眼货柜上的几溜酒坛子,心念一动,又让客栈伙计给打了半斤老酒,装在一只小巧的酒壶里,系在腰间。

    客栈伙计已经与她相处了一些时日,很喜欢她的性子,更乐意看她那张越来越俊美的脸,分别在即,便忍不住多唠叨了几句:“杨兄弟,你还要去京城啊?”

    “嗯。”杨谨点点头。

    “京城可远着咧!你没个马匹驴子做脚力,又不肯雇辆马车,光凭两只脚,啥时候能走到啊?”小伙计不无担心。

    “总会走到的!”杨谨道。

    “要我说,你还是雇辆车吧!多给些银子,总会有人乐意去的。”

    “再说吧!”杨谨笑道。

    小伙计知道她人虽小,脾气倒倔,只得叹了口气,道:“那你可一切小心些,这一路上,不光有野兽,我听说还有占山为王的歹人呢!”

    说着,又犯愁地瞧着杨谨的俊脸。

    “嗯,我知道了。多谢你的好意了!”杨谨道。

    其实她心里想的却是:什么野兽啊歹人的,难道姑娘我怕吗?

    再次上路,杨谨比之前多了许多经验。她不再贪多行路,而是时时掂对着时辰,不再错过落脚的地方。就是实在没法子,赶不上客栈或是有人家的地方,她也认真寻了安全的所在,露宿在外也时时警惕着周遭是否有危险。

    如此一路下来,她凭着自身不俗的功夫,打死了一只老虎、一头黑熊,以及五只豺和十几条毒蛇。旁的不说,倒是替所经过地方的百姓除了害。

    当然,各种小兽,比如兔子、山鸡什么的,也有不少落入她的手中,祭了五脏庙。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各种野兽她是没少遇见,“占山为王”的歹人自然也少不了——

    这日,向日晴好,春风拂面,杨谨早上刚狼吞虎咽了一只烤野兔,正忖度等到了下一个客栈的时候,向店家要点儿芝麻和盐,撒在烤熟的野味上定然更香。

    她脑中盘旋着这个念头,不觉口齿间都溢满了香味,冷不防抬头,发现面前一丈开外竟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这里是野外,离官道还挺远的,见到个大活人已经够意外的了,何况这个大活人此刻还直勾勾地盯着她……背上的包袱?

    杨谨定了定神,细打量对方,发现对方是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穿着一身瞧着就价值不菲的绯红色衣裙,细眉凤目,肌肤细腻白皙,很有些小美人坯子的意思,手里还拎着一根缠着金丝的华丽丽的马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