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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