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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世文和徐贞向裴瑾确认了出行时间,就定在明天一早,多拖一刻,就怕小月多受到一份威胁。

    临走前,裴瑾送了他们一个小礼物,给徐贞的是咖啡豆,而周世文的则是茶叶:“我看周警官好像不习惯喝咖啡,这是今年的明前茶,希望你喜欢。”

    周世文对着他还有些尴尬,客气地推辞了。

    “请收下吧。”裴瑾对他挥了挥手,“是今天蛋糕的回礼。”

    盛情难却,周世文和徐贞还是收下了。

    裴瑾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人了,才慢悠悠踱回屋内,西沉的阳光变成了橙红色,映照在屋内,犹如鲜血。

    啊,一个白天又过去了。他愉快地想着,开始思考今天的晚餐。

    他喜欢复杂又耗费心力的菜式,最好是需要准备一整天的那一种,那么在没有人陪伴的日子里,他可以快一点度过这24个小时。

    今天下午的时间在与人交谈中很快就过去了,那么晚餐简单一点也无妨。

    裴瑾用了三个小时给自己做了几道法国菜,用餐时已经接近九点,但不要紧,哪怕不进食他也不会饿死,只不过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在尝试绝食死亡的糟糕经历之后,他就不会再做出这样自虐的行为了。

    没有意义。

    长生不死就是长生不死,六百年了,他自刎过,自焚过,投缳过,也被子弹打中过,被炮火击中过,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

    太过漫长的时光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所以他现在学会了找各种各样的事情打发时间。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

    同年,奉命跟随船队出海,沿途向番国宣天子诏,并给予赏赐,然而,并不是所有番国都买账,时不时就有武力冲突,他所在的船只就是在一次武装冲突中不幸被击溃,他落入海中,九死一生,漂浮几天后为人所救。

    再后来,他的时间停止了,不老不死,青春永驻。

    他以二十七岁的外表,活了六百多年。

    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时而觉得后悔,自责没有好好孝顺母亲,金榜题名又如何,俸禄微薄,他的母亲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她唯一拥有的,不过是那不能吃不能喝的凤冠霞帔。

    洗干净了最后一个盘子,裴瑾擦干手,收回了所有的思绪。

    活得久了就免不了要回忆过去,可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越是回忆越是会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走得那么远。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当年的天子何在?帝王将相,已成云烟。

    把一切都收拾妥帖才十点钟,果然一个人的话,时间好像被无限拉长了,他有很多次都以为黑夜永远不会过去,自己再也看不到白天。

    可现实是,明天总是会到来,日复一日,永无尽头。

    裴瑾给秘书打了一个电话,交代了一下明天出行的事,精明能干的秘书对老板这么晚了还布置任务毫无怨言。

    高于市面上的双倍薪资足以让她心甘情愿接受这样高强度的工作。

    “好的老板,没有问题。”秘书一口答应他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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