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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这一日正值初九,因是正月里,府中各处皆是欢声笑语,探春心中有事,一直到了就寝之时,才在面上露了出来。

    这世上,最可恨之人莫过于拐子。

    最可怜之人也莫过于失儿失夫的女人。

    白日见了袭人,探春方想起与她同庚的香菱。

    甄英莲,真应怜。

    五岁被拐,十二三岁被卖,好不容易碰到了真心相待之人,却还被那呆霸王打死了。十几岁跟着薛家进入京城,虽得薛姨妈看重被郑重地摆了戏酒收房,可是最后却又遇到了夏金桂那般的主母,生生被搓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可悲的,可是香菱的父母难道就不可悲吗?

    尤其是最后甄士隐跟人出家而去,留下甄封氏一人孤苦无依的度日。

    躺在床上,探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她一个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能知道什么,又能管得了什么。

    若是回到两年前的今天,她也许可以用神笔写个小故事给甄士隐托个梦,也许能避免一下之后的悲剧。

    可问题是现在都已经过去两年了,她跟本就不知道甄英莲在哪里,然后就要损失一次用神笔的机会,她...好吧,她是心疼舍不得。

    用那神笔写故事,就只能用十次,而且每次用完还会耗损心神什么的。最最重要的是十次之后就只是单纯的画笔了。

    虽然单纯的画笔也很实用。

    她今年才三岁,大把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里舍得将神笔的十分之一机会用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可是,可是,这心里就是过不去那道坎。

    唉,早知道今天就不去宝玉那里了,不去那里就看不到袭人,也许也不会想到这件事情。

    她真是腿欠,嘴也欠。

    探春烦燥的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狠狠地小拳头捶了几下被子,“来人,掌灯,研磨。”

    算了,救人一命胜过七级那啥,这一回就帮一把吧。

    不过,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种圣母就只做这一回。

    虽然这话,探春自己都不相信,可是探春还是一边拿话哄着自己,一边在守夜的白芷服侍下,收拾了自己,又坐在炕桌上写起了小故事。

    ‘岁月匆匆易逝,待英莲长至十二三岁时,被那拐子带到了金陵城,准备适机货卖。金陵城中,有冯姓少年,家有资产,却父母双亡......若想找回失散之女,金陵城中守住冯渊。’

    写罢,探春又想到了那个贾雨村,便又提笔写道,‘奸诈小人,趁人之危,无情无义之辈......’

    同时将这人做过的一些事情都说了一通后,探春才放下笔。

    那混蛋,探春更看不上。跟他一比,贾赦都算是好的呢。

    整整写了好几页,探春一一看过,又仔细删改,然后咬了咬牙拿出脖子上的玉笔将这段超长文字的小故事重新仔细的抄写一遍。

    写罢,起身将故事放入火盆中焚烧。

    唉,她也只是为了那份尚未被狗吃掉的良心而已,现在这般,也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探春看着在火盆中瞬间燃尽的纸张,突然觉得她应该对自己更好一些。

    别人的闲事都管了,那自己的事就更应该管了。

    拿起信纸和炕桌上的毛笔,又开始编小故事。

    而这一回的小故事,则是围绕着江行远展开的。

    关于如何善待继女,对她视如已出的,关于如何一心一意对待赵秀宁的等等,等等。

    待一切完成后,探春心疼地看着已经用了两次的玉笔,心痛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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