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感觉,丝毫没给人一点儿反感的味道。

    这就是属于陆天自己的个人魅力了,一些事情如果别人做出来,肯定是会招人反感,可如果让陆天来的话,那就变得不一样了,甚至会给人一种照顾你的感觉。杨羽也眯着眼睛看着陆天,很显然,陆天这个家伙从大家族里面出来,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无可挑剔的,而且陆家到了他这一代,算是彻底换了三次血了,一个家族经历过三代换血,才能被称之为贵

    族,否则就只能算是一个暴发户而已。

    而陆天,就是很明显的贵族风范,在他的身上,杨羽看不出任何他让人讨厌的点。

    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他能够组织起这么大一个俱乐部的主要原因了,因为他就有这个能力,举手投足间,就能有气势把别人都聚集到一块儿去。

    哪怕是王十一这种,习惯了在自己圈子里高高在上的家伙,这会儿也俨然一副跟屁虫一般跟在陆天的身边,听着陆天说一些超跑俱乐部里面的事情。

    这里面是有陆家是目前国内第一家族的原因,也有陆天比王十一大的缘故,但更多的则是陆天这个人的个人魅力。

    个人魅力,这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杨羽这会儿也抿了抿嘴,自己应该也是时候培养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东西了,就好像是庄雪和自己说的金拱门的企业文化一样,一个领袖的个人魅力,就会很容易影响到一个企业,从而产生一种叫做企业文

    化的东西。

    这东西越是浓郁,那么下面的员工就越是卖力,整个企业也会被彻底拧成一股绳,达到力量上的一致。

    杨羽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要接手金拱门这个巨大的商业战舰的,那么到时候自己所带给金拱门的企业文化是什么呢?自己这个掌舵人,又会把金拱门给开到什么地方呢?这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但杨羽知道,自己必须忙碌起来了,不能再这么悠哉悠哉的过日子了,伴随着金拱门的进军,自己对于未来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等自己彻底失去了掌控未来的优势后,自己又应该有什么和同时代的人竞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