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违逆纲常,乃大逆不道之举,于是就判了她一个斩刑。”

    “就因为与人通奸,就判了自己外甥女一个斩刑!”这一下,徐恪心中的诧异更甚。

    看来,这一桩案子确是大有疑问。

    难道说,这汪再兴是为了维护自己清正廉明的官声,有意大义灭亲,是以不顾对方是自己的甥女,竟然只因她犯了通奸之罪,就判了一个斩刑?

    这显然不太符合汪再兴此人的风格。

    无论如何,这汪再兴之甥女与人通奸一案,徐恪已打定了主意,要好好地查上一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