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保四年(1833年)去世了。这时退隐的九代家主岛津齐宣五十八岁,文化六年(1809年)继位的十代家主岛津齐兴四十一岁。

    当时萨摩藩财政已经破产,每年的收入都不够付欠债的利息的,没人敢接这个烫手山芋,而且调所的改革刚刚开始,藩内舆论一片支持,所以家主齐兴决定“仍然重用家老调所,继续之前的政策”。获得齐兴信任的调所继续推行他的改革举措。

    家主齐兴继续任用调所做家老的一个首要原因是调所广乡去年刚当上家老就把萨摩藩的金五百万两的外债问题解决了。

    当时根据外债总额萨摩藩每年要偿还金八十万两的本金及利息,远远超过年收入,只能靠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应付,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调所使用了诡计。他请大阪商人出云屋孙兵卫帮忙向各地的债主发出通知,称“新家老调所计划厘清岛家的债务,请各位债主到鹿儿岛登记,先到先还”。

    各地的债主们蜂拥而至,把凭据“証文”都带来了。新任家老调所广乡出面接待,以“债务实在繁多,需要一一登记核实”为由,将所有借据骗到手,重新登记过后,将借据放在一起,调所放了一把火就全部烧掉了,在场的商人全都惊呆了。

    调所说“大家别怕,萨摩认帐”,然后将新的借据发给各个债主。新借据上的条款经总结就是“在几年内萨摩岛津家还款大约金两万两,剩下的债务一律改为二百五十年内还清,并且取消一切利息”。这就是赤裸裸地赖账,因为当时借款的利息很高,而且是以年为单位的利滚利计算(驴打滚式的高利贷),债主们损失巨大,群情激愤、鼓噪大喊、痛哭者众多,有人跑过去抓住调所的衣襟,声泪俱下的请求调所改写借据。

    债主当然不满意了,继续吵闹,调所拿出太刀扔在地板上,威胁说:“借据上是一字不能改的,谁有不满就拿刀把我砍了吧”。商人们闹了一天,最后含恨离去。

    调所派人通知藩内的债主,“只要同意条件,我就回报以提拔一人当武士”,藩内的商人借款金额比较小,而且身家性命都捏在调所手中,就都同意了这个条件。

    至于藩外的欠款,多数为大商人,调所鞭长莫及没办法,大坂的商人告到了大阪奉行所,江户的商人告到了江户奉行所。

    此时重豪还活着,当时在位的十一代幕府将军德川家齐是他的女婿,而且重豪通过联谊势力很大,他还派人重金贿赂当时的各位老中和幕府高级官吏,所以两处奉行所的官员百般推诿,因为原来的借据都被调所一把火烧掉了,官员们以“证据不足”迟迟不宣判,最后舆论哗然,幕府下令呵斥了萨摩藩,萨摩藩又献给幕府重金,于是打了半天嘴皮子官司后,作为中间人的大坂商人出云屋孙兵卫被作为主要责任人关押起来,调所广乡毫发未伤,萨摩藩也安然无恙。

    后来出云屋孙兵卫被发配到萨摩的海岛,当时是十代家主岛津齐兴当政,齐兴赐给孙兵卫武士的身份,他改名为滨松孙兵卫。

    这样,萨摩藩就摆脱了巨额外债的压力。

    萨摩藩赖账事件发生在1832年到1833年之间,有了萨摩藩做开路榜样,1838年至1839年佐贺藩也效仿“先贤”,佐贺藩债务处理代表锅岛茂真也签订了同样的还款条件,“大阪的债主同意将债务的四分之三作为献金,而在五年内回收四分之一;江户的债主同意免除二成到五成的欠款而在五年收回剩余部分;长崎的债主同意佐贺藩在七十年内逐步还款。”

    之后,1843年长州推出了“三十七年赋皆济仕法”。

    当时是 “天保凶作”(1833年—1839年)肆虐的时候,整个扶桑都闹饥荒,一揆起义不断,大商人都受到了压制,幕府和各藩财政都出现了大问题,所以萨摩岛津家侥幸逃脱了惩罚。

    调所广乡主持的萨摩藩“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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