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觉得,那只是她生前在哪里踩到了地上的积水。”

    “他们只想尽快解决这个案子,以‘自杀’的名义。”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缠着那些调查人员,让他们至少拍照取证。”

    “所以,才有林管理官,你看到的那张照片。”

    米原晃子拿起了,林新一之前亮出的那张照片:

    “看到那旁边的灯光了吗?”

    “这是我打的手电筒。”

    “这...”林新一一阵愕然:

    他原来还正奇怪,那些只会用肉眼寻找证据的摄影大师,是怎么会想到用侧光源拍摄法,记录下这块肉眼很难发现的干涸唾液斑的。

    合着这不是巧合。

    而是米原老师在发现了蹊跷之后,特意用手电筒打光增强反差,让他们拍照记录下来的。

    “再然后,警方迅速以‘自杀’结案。”

    “那只我觉得有问题的鞋子,也被美奈子的父母连带着女儿的尸体一并领了回去。”

    “因为我只是本能觉得那只鞋子有蹊跷,没办法像林管理官你那样,从鞋底的唾沫发现那么多信息,还原出案发时的细节。”

    “所以我的怀疑就只能是凭空生出的怀疑。”

    “在外人来看,这甚至像是疯了。”

    “我没法让悲伤过度的美奈子父母相信我的猜测,也没法让决心敷衍结案的警视厅重启调查。”

    “我只能去找到美奈子的父母,让他们至少,把那双鞋子留给我。”

    米原老师这么问着。

    林新一马上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那双鞋子你保存得怎么样,没有受到污染吧?”

    私人取证,严格来说是程序违规,会让证据无效。

    但如果那只皮鞋被保管得足够小心,还完美保持着最初的状态。

    那通过比对现场照片和皮鞋鞋底的灰尘痕迹形态...

    就不仅能证明,这只皮鞋是美奈子死亡时穿的那只皮鞋。

    而且还能证明,这只鞋后来没被人动过手脚。

    这已经是足够有力的证明。

    有这样的证明在,除非下田老师能请得起妃英里级别的律师,否则就别想学辛普森,钻“程序违规”的空子。

    林新一对证物的保管情况非常在意。

    而米原晃子的回答不仅满意,甚至还给了他意外之喜:

    “放心,我保管得很好。”

    “警视厅不愿意收管证据,我就自己来。”

    “我请到当时办案的警员出面,以私人的名义,在公证役场做了证据保全公证。”

    “这些,公证役场,当年的那个警员,都可以为之证明。”

    听到这里,众人的表情都微微出现了变化:

    米原晃子把证据保管得很好,甚至私下找了办案警员,做了证据保全公证。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在一开始,米原老师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人。

    她一直都在努力地尝试着,用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但是,大家现在也都知到了那个结果...

    “我失败了。”

    “我去找学校,学校的态度只是想尽力压下丑闻。”

    “我去找警方,警方只用‘没有迹象表明此案存疑’的场面话将我搪塞。”

    “我去找媒体,媒体很快就在某种可能存在的神秘力量下,变得悄无声息。”

    米原晃子只是在平静地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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