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该紧张。”

    “我不是一般人。”

    “我是我死去孩子的父亲。”他又不解气地瞥了蓝泽多惠的尸体一眼:“看到这个女人遭了报应,我只会觉得开心。”

    “不,你并不开心。”林新一能看得出这个男人眼底的愤恨:“看来复仇并没有让你得到解脱。”

    “.......”

    定金芳雄不说话了。

    他的脸色有些阴沉。

    而与此同时,他的态度也已然很明确地摆了出来:

    警方想怀疑就怀疑吧。

    反正他是不会主动承认的。

    “你还想狡辩吗?”林新一悄然加重了语气:

    “蓝泽多惠的死亡时间,到现在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而你,定金芳雄先生,在20分钟前,就被搜查一课的警官们找上门来,要你协助调查。”

    “从那时开始,你就一直处于警方的视野之下,根本没机会做什么小动作。”

    “也就是说...”

    “从你杀害蓝泽多惠小姐开始,到被目暮警部的部下找到之前,你最多只有不超过10分钟的时间,可以自由活动。”

    “目暮警部率队在附近埋伏,又因为听到呼救声而突然对商场进行封锁,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完全无法预料的意外。”

    “恐怕你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警方会这么快找上门来吧?”

    “在这短短10分钟时间里,你真的能把,或者说能想到要尽快把凶器、血衣这些证据处理干净吗?”

    林新一目光如炬地望了过来。

    可定金芳雄的表情仍旧没有变化。

    现在众人将怀疑的目光死死地钉在他的身上,他的嫌疑几乎是已经洗不清了。

    所以他干脆不留一点掩饰:

    “警方说话不是得讲证据么?”

    “既然警官你提到了什么凶器、血衣,那就请把它们找出来吧。”

    “哦,对了...”

    定金芳雄很有要反客为主的意思:

    “就算真的找到了什么凶器和血衣。”

    “你们又怎么能证明,这些东西就是我的呢?”

    “这...”林新一眉头一皱:

    的确,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

    因为柯南和毛利大叔闹出的意外,凶手在作案后没多久就被警方堵在了现场。

    凶手的确没时间仔细处理物证。

    但他却有时间丢弃物证:

    除非这家伙傻到把凶器和血衣藏到自己办公室,否则警方就算在这商场里找到了凶手遗弃的物证,也没法证明他就是凶手。

    毕竟,凶器和血衣上又没写名字,怎么能证明就是定金芳雄丢的。

    如果他行凶时戴了手套,那凶器上就不会有他的指纹。

    衣服上或许能找到他身上的皮屑,但这一点却不能保证绝对成功。

    因为皮屑是从皮肤上掉下来的,所以不难理解,只有秋衣、内裤、衬衫等和皮肤直接接触的贴身衣物,才容易沾染到皮肤脱落的皮屑。

    而今天天气寒冷,凶手作案时肯定穿着外套。

    如果是外套的话,一般只有袖口、衣领这种有机会和皮肤发生摩擦的部位,才能顺利地检出皮屑。

    如果他穿的再是那种挨不着脖子的无领外套,然后再用手套垫着腕口,不让袖口和腕部皮肤接触,那...

    想从那件外套上找到凶手遗留的皮屑,可就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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