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前倾慕对象,多少让高歌有些尴尬,“这个,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赢祯脸上的笑意愈发古怪,“听说,你还当场赋诗一首,差点就把人小姑娘骗到手了?”

    高歌摸着额头作苦苦回忆状道:“哎呀,时间太久了,居然有些记不得了……”

    “切……”赢祯娇哼。要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高歌的,赢祯应该算是第一了。有了神交的优势,这是卓文萱都难以比拟的。赢祯当然知道高歌的记忆有多变态,别说两年前的一首诗,就是他三岁时随便某天吃的什么,只要他愿意,都能立即想起来。

    赢祯也不想过分逼迫高歌,毕竟,也是过去的事了。想了下道:“不行,你也要给我写首诗,只单独属于我一个的……”

    这个要求,看起来很难,其实赢祯只是要求高歌给她自己写一首,并没有要求诗有多好。

    高歌有三世传承,抄一句应景的还是不难。神思一转道:“身无彩凤一起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歌念的虽是残句,却极为贴合两人现在的情况。而李商隐的这两句也是传世名句,流丽华美,意味深长。其中所用典故,也没有文化差异。赢祯身为公主,对于古诗词有着极为深厚的功底,不但很容易理解了此诗,更理解到了此诗的心心相印、孤而不凄的绝美境界。

    赢祯低声念诵了两遍,明艳绝伦的玉容上反露出一片黯然,“不知何时,我们才能光明正大的待在一起……”

    高歌只能再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首由词化来的诗自然是不和韵的,但这几句也是极为贴合情境,自然又让赢祯一阵感动。

    高歌的说的这几句都是传世名句,其文字工巧精妙,情韵兼胜。若从诗歌角度来说,远胜高歌给梅卿卿念诵的那首质朴小诗。

    卓文萱虽是好友,赢祯却不想让她知道她和高歌间的私情。因为怕在卓文萱面前露出马脚,赢祯在学院门口就把高歌放了下来。

    虽然依依不舍,不过高歌的几句诗却也让她斗志昂扬,满心欢喜。因此,走的极为痛快。

    站在玉清景阳学院的门口,高歌甚至有了些陌生的感觉。毕竟,他只在这个门口进出过一次而已。

    高歌迈步进入大门时,就传来一声大喝,“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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