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寒看出她的小九九,接过她手上的药片,就着手喂她:“好好吃药,身体要紧。”

    封凛凛盼着他赶紧走,现在又被强行喂药。

    她快烦死了,忍不住别开脸,语气也重了:“我等一下再吃!”

    你就别哔哔,赶紧滚蛋吧!

    顾景寒没有如她所愿的滚。

    他直接抬眼,和她四目相对:“虽然你表现的这么柔弱,什么都没说,但你是怨我的吧!我知道你的脾气,你是不是在背地里憋着使坏呢?比如先跟我离婚,以后再对付我和云儿……”

    封凛凛没回避他的目光。

    前面的话都对,但后面的那句真是红果果污蔑她品格。

    她最怕麻烦,既然苦主没有特别表明,她就没想过要对付这俩人啊!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她还希望他们携手白头呢,怎么会来搞破坏?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她干嘛要做那费力不讨好的差事?

    她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景寒,我知道你很珍惜夏小姐,也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已经超过朋友。但因为你是我丈夫,我愿意无条件的相信你,支持你。”

    “我捐肾给她,不止是为了留住温家,也是为了留住你。我怀着卑劣的心,希望你可以看在我的牺牲上,留在我身边。”

    “我爱你还没有爱够,怎么会跟你离婚呢?我羡慕嫉妒夏小姐得到你的垂青和怜爱,但是我不能害她。”

    “我不想做你不喜欢的事……”

    “如果这样的表白还不足以让你相信,你说,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明白我的心?”

    听到这一段文艺的话,顾景寒有种可能真冤枉了她的感觉。

    很突兀的,他想起了他们的大学时代。

    温小枫,外语学院的师妹,白富美,一入学就凭借极具欺骗性的柔美外表成为众人争相追逐的对象。

    在迎新晚会上,作为压轴的诗朗诵者,还是新生的她用一口优雅流利的伦敦腔彻底征服了在场所有男观众,成为当之无愧的校花。

    晚会结束后,为了搜寻她的信息,校园网几度崩溃。

    她就是有这样的魅力。

    他的舍友也在谈论。

    那个漂亮的,高傲的,优雅的,在台上穿着白裙子,公主一样的温小枫。

    他对美丽的女孩子并不感冒,因为他已经有了相约相守的青梅夏云柔。

    直到他因为兴趣参加了英国文学社,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模样。

    确实美丽。

    但也仅止于此。

    收情书收到手软的顾景寒没想到,温小枫那样高傲的女孩子,也会主动向他发起攻势。

    他也没想到,因为温小枫的介入,他和夏云柔一帆风顺的情感遭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考验。

    好在,不管是美色还是金钱,他都经住了。

    即使做了温家的女婿,顾氏的老板,他依然喜欢夏云柔。

    想到这里,他心如止水,看着封凛凛说道:“这段日子,你就好好在这里养病,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