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是习以为常。

    这才是现在的高干子弟的真面目!

    他们所习惯和遵守的社会规则,根本不是后世那些只会闯点小祸的熊孩子可比的!

    重点不是那內侍犯了什么错,唐奇也没有去问。

    而是不到十岁的两个孩子,表现出的对人命极端漠视的态度!

    眼看一个十几岁的小內侍在面前被活活打死,扪心自问,唐奇自己都不一定能忍受住!

    但他能为此指责刘据吗?

    别闹了。

    只要不是毫无道理的滥杀,他就没有理由去指责和教育刘据!

    告诉一个古代的储君人命大于天,不管犯了多大的罪,都必须先交由有关衙门去审理判断?

    刘据怕是会以为他摔坏脑子!

    并且作为封建时代的储君,刘据也的确需要杀伐果决,否则就是对整个帝国的不负责任!

    并且不管是刘据还是卫伉,以当时的标准来看,都已经是高干子弟里少有的“仁义之辈”了。

    他们杀一个人,绝对不可能是出于死愤的“滥杀”。

    当然了,是以当时的标准。

    刘彻为此还很不满,在特意将刘据培养得更加强硬呢!

    自从那次过后,不管刘据在他面前表现得多依赖、多懂事,唐奇也再没有真的将他当一个普通孩子对待。

    同时也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自己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

    话说回来。

    两个小孩拿了好吃的,当即就启程回到长安,将新奇的美食献给了刘彻和卫青。

    刘彻感动不已,深觉我家儿子就是孝顺!

    天家父子的感情,也进一步加深。

    其中有多少是真的出于感动,有多少是泡椒鸡爪的美食加成。

    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唐奇也没闲着。

    在叮嘱庄子的后厨开始大批量制作泡椒凤爪后,还特地带着一大盒鸡爪分别拜访了皇宫和平阳公主府。

    并得到了“人间美味”等反馈。

    于是几天后,泡椒鸡爪在大汉百货正式上架。

    一包包白净的泡椒鸡爪,闻起来令人垂涎欲滴,食欲大振。

    更别说还在店铺门口设了试吃点,一小盆被切成小块的泡椒鸡爪,任何人都能免费品尝一块,让人心里有底后再去购买。

    不过比起试吃点,更让顾客们恨不得马上掏钱的,还是挂在大汉百货门框上,一条大大的红色横幅。

    上书一行大字——唐氏泡椒鸡爪,天子和大将军吃了都说好!

    这年头的人,哪里见过用皇帝和大将军打广告的?

    顿时就沸腾了,恨不得把店铺里的泡椒鸡爪都买回家。

    然后跟邻里炫耀——俺也和天子、大将军吃了同样的东西!

    一时间,泡椒鸡爪供不应求!

    有天子和大将军的加成,又加上泡椒鸡爪的确好吃,长安百姓就像疯了似的开始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