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动了动身子,摇摇头,“还是痒,不是那种正常的痒。”

    “不会吧!我看看是不是过敏了?”孟子说着就要撩起他的衬衫,被他阻止道,“不用了,对了,这件衣服是我穿的那个牌子吗?我记得这个牌子并没有出这个色系的。”

    孟子有点心虚地摇头,“那天,我确实是想买你平时穿的牌子,但是,隔壁的刚好在打折,而且我又想你穿蓝色,所以就买了。”

    陆星辰把食材放下,洗了一下手,用纸巾擦干后,一副早料到地轻弹了一下她的脑门,“我谢谢你的持家有道,但是下不为例,并不是我矫情,而是这件衣服的料子真的让我不敢恭维!”

    “哎呀,陆大神,你怎么这么难伺候啊!”孟子在他怀里娇嗔般地蹭着。

    “你后悔也晚了,谁叫你嫁的是我!”陆星辰又哄她说,“好了,我要去把衣服换了,否则我连饭都没法吃。”

    孟子干脆抱紧他,不让他走,“这个时候,难道你不应该像电视剧里男主演的一样,哄骗一下女主吗?”

    陆星辰松开她,“这是现实,我不是男主,你也不是女主,还有,虽然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是,没命怎么谈情说爱,所以,为了你,我宁愿惜命!”

    孟子自是心满意足他这番有理有据的情话,于是,放开了他,让他去换衣服。

    陆星辰换好衣服后,经过客厅,凑巧听到孟子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一下,他顺手拿来给孟子。

    孟子看了一下,竟然是韩诗雨。

    “孟姐姐,我今天搬家了,晚上想请你来我家吃乔迁饭,你千万不要拒绝我,我爸妈都在

    国外,我又从国外刚回来,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只认识你,你一定要赏脸哦!以下就是我家的地址,不见不散哦!”

    陆星辰看到她为难的表情,问道,“怎么啦?谁发给你的?”

    孟子只好把信息拿给他看,陆星辰看后,皱了一下眉头,“她住在我们隔壁吗?”

    孟子惊讶地再看一次短信,果不其然,韩诗雨短信里的地址就是他们公寓的隔壁。

    “既然是邻居,又那么凑巧想请你吃饭,那就不介意多一双碗筷。”陆星辰说。

    最后,孟子听了陆星辰的话,邀请了韩诗雨,其实,就算陆星辰不帮她做这个决定,她也有些心软地要答应韩诗雨。

    一周前,韩诗雨还是韩氏百货的千金,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掌上明珠,同学朋友眼中的富二代,原本在法国留学,过着无忧无虑的千金生活,堪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家族企业破产,爸妈远走国外躲避债务,而她出于心疼和孝顺,自愿回国承担债务。

    虽成为落魄千金,但她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乐观开朗并没有让她一蹶不振,反而更积极乐观地面向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比如此时,她正要去找她新生活里的新朋友,孟子。

    韩诗雨接到孟子的短信时,人正在外面,这不,临近傍晚,她才匆忙赶回利氏公寓大楼,毕竟她认为初次去朋友家做客,不能这么无礼地迟到,于是,当她快跑到电梯门口时,眼看电梯门就要合上,她大声喊道,“麻烦里面的人帮我按一下,谢谢!”

    电梯门果真又开了,韩诗雨飞快地跑进去,当她看到眼前站着的人时,原本充满感激的面容瞬间变得愤怒不堪,“是你!渣男!”

    此人不正是利盛楠,只见他脚步后怕地往后退了一步,神色惊讶了一下,末了,含怒咬牙道:“真是冤家路窄!”

    “谁跟你是冤家!”韩诗雨没好气地吼道。

    就在昨晚,素未谋面的两个人发生了极其不愉快的事情。

    在s市某家高级娱乐场所——king酒吧,位于市中心,人均消费很高,平时都只有些富家子弟光顾,当然也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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