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反应压下去,低头浏览手里那一卷长长的羊皮纸。

    “嗯,很有进步,最起码已经脱离了我的字体,不过模仿的痕迹还是太重了,你看,这几个出现在不同段落的同一个字母,尤其是最后这一点收尾......”

    该隐正在检查并点评的,是阿初的字。

    一个人的笔迹也是一种私人印记,也成了阿初所要面对的一道难题。

    别的不说,用自己的手指握着笔,一笔一划地写字,这种体验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

    模仿是一切的开始,当该隐发现阿初把他的笔迹模仿得丝毫不差的时候,就开始了字迹培养计划。

    只从他一个人这里模仿是不行的,既然要模仿,那就把所有能找到的笔迹都模仿一遍,最后总能形成一种属于阿初自己的笔迹。

    有句话说得好,复制一个人的思想叫做抄袭,但整理复制很多人的思想,那就叫做研究了。

    该隐的这个计划得到了阿初的热情响应,多亏他这领地物产丰饶,才能负担得起纸笔的消耗,不然的话,光是阿初每天写字花费的羊皮纸,都要把该隐搞穷了。

    至于该隐为什么不点评这些读后感的内容,而是专注于字迹这种外在形式......

    当他发现阿初几乎“认识”每一位作者的时候,有些讨论就进行不下去了。

    好在阿初不认识所有尚且健在的作者,该隐也正在加急收集当代的作者还活着的作品,不管质量和内容,先通通弄过来给阿初看再说。

    “今天白天莫娜来送书,她让我给你转达一句话,说她和比尔要去郊外度假,这个月的红宝石之夜就不来参加了。”

    比尔,就是那个莫娜咬脖子吸血后发现味道不错的人类小伙子,现在已经晋升成了她的情人。

    “嗯,知道了。”

    莫娜的私生活和交际圈并不在该隐的管辖范围之内,他倒是很欣慰莫娜终于不再对自己怀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选择了开启一段崭新的感情生活。

    “格兰杰通过黛西邀请我去他家做客,这次的红宝石之夜,我也不参加了。”阿初继续道。

    “嗯??”

    该隐抬起头,看着阿初:

    “黛西?那个小姑娘?你什么时候见到她的?为什么格兰杰自己不来邀请你?而且去他家做客哪天都可以,为什么要挑红宝石之夜那一天?不对不对,舞会是在晚上进行的,就算你白天去格兰杰家做客,晚上不就回来了?难道你还要在他家过夜?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阿初已经在他这里住了半年多,参加了六次红宝石之夜,早就是公认的该隐大人的固定舞伴,哪怕他偶尔离席去处理族内事务,也不会有旁人胆敢上前邀请阿初跳舞。

    加上平日里阿初基本都是窝在城堡里看书写字,在其他血族眼中,这就是在与该隐大人形影不离双宿双飞。

    不知不觉,尽管这段时间里,除了在舞会上以外,两人没有任何肢体接触,阿初也成了该隐大人的亲密伴侣,是不言而喻的血族王后了。

    现在阿初竟然要去赴那个穷小子的约,竟然为了赴约而缺席他的舞会,这怎么能突然一下子打碎族人们的美好幻想呢?

    “黛西前几天就来了,现在是你的女仆之一,但格兰杰可没有办法进入你的城堡,当然只能让她转达了。”阿初依次回答道。

    该隐这城堡里是有不少人类仆从的,毕竟血族们白天不方便活动,不少工作还需要人类完成。

    而这些在该隐城堡里工作的人类仆从,如果没有该隐的同意,其他血族是不可以从他们身上随意索取血液的。

    能给该隐当仆从,就相当于给国王当近侍一样,那可是无上的荣光,不少老员工都在猜测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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