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知道奇迹终于出现了。当童小风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心中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以为自己眼花了,但是他很快就醒悟过来。这就是上天恩赐的奇迹。让一个如此酷似三十三年前的张士礼的家伙来到自己的面前。而且很巧的是,他竟然也是溺毙的。童小风不动声色地把它藏在冻柜中,用另一具尸体替代了它。
作为一个优异的准医务工作者,童小风深知,一个每天都在内心煎熬的人,心脏不会很好。而即便他是健康的,童小风也会让他一步步陷入自己的计划,一步步陷入自己安排好的恐惧与崩溃中。
童小风按照计划,在张教授的办公桌上放上那张照片,后面是他模仿日记中的字体以张士礼的口吻写的留言。他又在网上的旧货市场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派克钢笔,在上面加刻了张士德的名字。他悄无声息地进行着自己的计划,直到那天晚上,张教授安排在停尸房上最后一课,他知道时机终于到来。”
“童小风利用自己的助手身份,悄悄地拿了他的钢笔,利用课间休息时独自去了他的办公室,把钢笔放到他包里的夹层里。大课结束后,他又从冻柜中取出那具尸体,放在第十二张床上,然后锁上门离开。童小风知道每次大课上完,张教授都要做教案的,他要让停尸房的摸人游戏按照自己的计划提前上演。
果然,那晚夜半,张教授打来电话,让童小风去帮他找钢笔。童小风取出笔,本以为他见到那只笔肯定要问自己,笔从何而来,而童小风便可以带着他去停尸房,让他亲眼目睹失踪了三十三年的张士礼的再次出现。
可是,他竟然一见到那只笔就挺不住了,枉费了自己精心安排的连环计。不过最终,自己成功了,这才是最重要的。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永远销毁这本日记,他可不想让自己未来的妻子看见它。当然,在这之前,他想给自己的日记本记上这完美的结局。
童小风打开书桌,翻开最里面的暗格,却什么也没有,就在他努力回忆日记究竟放在哪儿时,手机响了,是张奚。电话里,她的声音变得冰冷,她说下午帮小风打扫屋子的时候,发现书桌的抽屉坏了,她修理的时候,发现了小风的日记。因为好奇,她看了。再下面的话童小风已经完全听不见了,他仿佛跌进了冰窖中。
也许,写日记并不是一个好习惯。只是,他没有改正的机会了!”
…………
…………
第一个故事讲完之后。
弹幕很是热闹。
“果然,人心才是最最最可怕的东西,没有之一!”
“谁说不是呢!人心不古啊!!”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兄弟们,礼物送上!!必须要支持主播啊!”
“对,霄哥头一回跟我们开口要礼物,必须要给他安排上!!要不然……对不起他啊!”
林霄简单的喝了一口水,随后接着开始讲述第二个故事。
现在的恐惧值,只剩下最后不到一万,他必须要……在第二个故事结束之后,完成抽奖!
“我租的房子离学校有几条街远。我搬出来住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养了一条叫大黄的狗。这几天晚上我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会看见更夫王大爷穿着一件黑色帽衫在楼里巡视。我很快就习以为常了:毕竟这是他的本职工作——直到有一天我回来得晚了一些。”
“那天我刚到家门口,就听见楼梯间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电梯并没有坏,谁会三更半夜地走楼梯上下楼?”
“出于好奇,我小心翼翼地透过楼梯间的门缝向外面看去。没过多久,我就看见王大爷从楼上缓缓地走了下来。我本以为是这老爷子又在四处查看,所以便准备放弃偷窥的计划。可就在我转身的前一秒,却发现好像有些地方不太对。”
“王大爷今年七十岁。以前闲聊时他说自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