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举手,获准后在中间插了一句话,“当时的互联网行业还不够成熟,很多风投机构也都看不懂互联网,完全就是凑热闹。很多看起来莫名其妙的创业项目,当时都能拿到融资。我记得当时就有天空互联网的构想,投了上百亿美元然后搞砸了。”

    郭鹏飞笑着说:“那就更容易了,行业不成熟,随便一个创业项目都能拿到融资。因为资本热捧,尽职调查不够详细,团队审核这一关也没有。那么只剩下一个了,就是产品的市场表现。只要市场表现好,小项目就可以很容易地变成大项目,拿到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的融资。”

    周不器很满意,觉得这小子很机灵,“对,就是这个思路。新产品上线,怎么才能获得最好的市场效果?最简单粗暴的打法,就是做广告。而当时的雅虎作为全球最大的网站,最受热捧的流量中心,当然就成了整个互联网行业中最闪亮的那颗明珠。”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简单来说,其他的互联网公司想要吹泡泡,把泡沫做大,把市值推高,就需要从雅虎这里借泡泡水。这种核心地位,让雅虎的市值超过了1000亿美元。”

    聂才俊道:“对,应该是这样的逻辑。别的创业项目或者互联网公司为了吹泡泡,就需要去雅虎上做广告。泡沫吹起来之后,拿到了融资,才有可能把产品做得更大,从而实现真正的自我商业模式。”

    “嗯?”孟厚坤反应了一下,随即睁大眼睛,“靠!这不是庞氏吗?传销结构啊!!”

    产品A在雅虎上打广告,获得用户,拿到融资,发展自家的产品。几轮融资过后,就要发展自己的商业模式了。

    对互联网来说,最主要的商业模式就是卖广告,跟雅虎一样。

    广告卖给谁?

    卖给互联网公司的产品B。

    产品B没那么多钱直接在雅虎上打广告,就去A上打广告,然后获得了流量和用户。等产品B发展起来后,也就不能靠着融资过日子了,要想着自己赚钱,赚钱模式还是卖广告。

    把广告卖给了产品C。

    产品C发展起来之后,把广告卖给产品D,产品D又把广告卖给了产品E……以此类推,这就是妥妥的金字塔结构。

    大概逻辑就是雅虎在最顶层,雅虎从下线A中收钱,A又从下线B中收钱,B从下线C中收钱,C从下线D中收钱,D从E中收钱……

    整个产业就是不断地向下索取,一级一级地向下寻找接盘侠。

    一旦行业热潮遇冷,最后的接盘侠没有了,整个金字塔就会从最底层开始,层层崩溃。

    D没法从E中收钱了,D就死了;D死了,C就收不上来钱了,就会遇到现金流危机,就也可能倒闭;C倒闭了,B也危险;B危险了,A也很惨;A很惨了,雅虎也必然会遭遇市值上的大跳水。

    整个行业的大萧条就来临了。

    泡沫危机之下,全球几万家互联网公司因此倒闭,越是底层死得越惨。

    2000年的泡沫危机,跟2008年的次贷危机本质上其实都是一回事——接盘侠没了。

    而这种金融游戏下的金字塔结构,一旦最后找不到接盘侠了,就会逐级向上地遭遇塌方事故,导致整个行业彻底崩溃。

    孟厚坤说这是庞氏骗局,这话有点夸张,但他说这是传销结构,这是对的。

    传销到底是否违法,本来就众说纷纭。

    因为现代的经济结构本来就是传销结构,各行各业都差不多。苹果体系,就是以苹果为金字塔尖,苹果的那些合作伙伴和供应链体系,就是金字塔的中下层。苹果如此,迪士尼、可口可乐、耐克、海尔也都差不多。

    这种结构很危险,所以要大力地反垄断。

    比如在矿泉水行业,应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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