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迷雾,别说有阳光,一丈远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卞莎莎听说过这里,曾经看过的地图,有迷雾的地方,就是他要做任务的地方。

    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带她来,她还真的找不到这里,不知道同伴们在何处,只听到了长颈鹿的声音,又有“莎莎”别的声音。

    黑人只是停了一下,带着卞莎莎开始降落。

    “吼吼,女人,你想不到吧!你的同伴们正在这里。”

    黑人觉得有意思,那些人想逃出他的手掌心,却没想到来了这里还是让他遇到了。

    “什么?他们也在这里?”卞莎莎有点愕然,想见他们,又不想让他们见到,经过了一天……,她羞于见人了。

    让谁都能想到,进入了一个男人的魔爪,除非这个男人是君子,那渣渣都没有的剩。

    江湖儿女对这些可能没看的那么重,不会作为女子还是希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对,想不想见他们?伱可没想到他们这么大胆在这里猎杀长颈鹿。”

    “哦,长颈鹿很好猎杀吗?”

    “你这么想就错了,长颈鹿不但有毒,而且最厉害的有三价,你的那些同伴如此渣渣的修为,哪能猎杀得了长颈鹿,不被长颈鹿群杀掉就不错了。”

    “啧啧!”

    卞莎莎对那些同伴被杀掉,他并没有心疼,此刻有点可惜,那两个小白脸,看起来长得不错,看起来比赖建霖差一点,在仙门里也算是不错的男子了,样貌比身边这个男子英俊点。

    输就输在修为上,也许不久的将来,这两个男子可能会很厉害,前提是要走出这无边森林。

    “你为他们可惜?信不信我也杀了他们?”

    “切,之前都没能杀,现在你的心会放在杀人上?不是喜欢你的鹿鞭。”

    “哈哈,女人,口齿伶俐,更喜欢你了。”

    男人看着卞莎莎红唇小嘴,又好像身体激动了,只是现在的心思放在另外的事情上。

    卞莎莎在黑人把她降落,她的耳朵里听的更清楚了,听到了同伴的声音。

    也听到了长颈鹿怒叫的声音,却没有听到他们打起来的声音。

    “那些长颈鹿干嘛?只会叫不把他们围攻?”

    卞莎莎只知道这里有厉害的妖兽,会不知道这些场景物的食物是什么。

    “长颈鹿在收粮食,有你的同伴在抢他们的粮食,它们只会叫,先把一年的粮食存起来,最后才会围攻。”

    黑衣人比现在这无边森林里,待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一些动物的一些习惯,他都能摸的清楚一点。

    黑衣人在路边森林长期的食物,吃的最多的是长颈鹿肉,当然要把它们的生活习惯摸清楚。

    并不是下的陷阱,在这仙藤条的地方,预防藤条捆绑,那会成为藤条的食物,长颈鹿的食物。

    黑衣人听说了一个传说,这些藤条已经有了灵智,仙藤条也许不会吃人肉,却吸收人的血。谷浸

    特别已经成了精的仙藤王,在一从又一从的藤条里,其实这里有一棵老祖宗。

    其他的都是子孙,也任由他派遣,幸运的话,人是能逃脱的。

    之所以不吃长颈鹿的血和肉,他们当然是互惠互利,长颈鹿的一些生活习惯,能带给他们藤条的生长,他们生长出来的花瓣,果子壳。成为了长颈鹿一年的食物。

    “咱们先收了你要的种子,去偷袭那些长颈鹿!”

    卞莎莎听了男人的话语点头,

    男人说的话对,要这个男人的身边,她成了被保护着。

    其实被男人保护的感觉也不错,她开始变得柔弱一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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