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李杰简单调了一下吉他,然后来到话筒前。
“hello,我是来自华夏的音乐人周利军,接下来,你们将听到此生最震撼的音乐!”
“现在!”
“party time!”
言罢。
李杰直接来了一段超速吉他。
只见他的手指化作残影,如果按照BPM计算,他此时的弹奏已经超过100BPM。
BPM又名每分钟节拍数,几百BPM已经是常人难以达到的极限,破千,非天赋异禀,不能行。
台下。
一些懂行的女性,已经下意识夹了夹腿。
这手速?
难以置信!
可怕!
如果这个手速用在她们身上,那会是一种什么体验?
狂风骤雨,惊天骇浪!
关键他很持久。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还在谈,还在谈!
不仅快,质量还非常高,不是那种肆意的扫弦,超前的失真吉他,配上超高的手速。
现场,燃起来了!
那些懂摇滚,会吉他的人,都快要顶礼膜拜。
强!
他是怎么做到这般快,这般好,还这般持久的?
这踏马还是人类吗?
是人类吗?
仅凭这一手,现场的乐迷都被震住了,不论这支乐队的成色如何,单凭主唱、吉他手这一招,在欧美,这叫吉他高手。
在小日子,那边要中二一点,他们通常将这类人称之为吉他英雄。
就在李杰弹奏的间隙,爱乐乐团的人已经纷纷入座。
该调设备的,调!
该试音的,试!
李杰这一段长达六分钟的高速演奏,既是炸场,又是给他们暖场。
当琴弦停下,现场响起如潮的尖叫声、掌声。
“噢,MYGOD!”
“unbelievable!”
“incredible!”
“三分钟,我要这个人的所有资料!”
“安可!”
“安可!”
“……”
数万人发出的庞大声浪,席卷着台上的每一个人,包括那些见过大场面的乐团成员,他们也没见过这阵势。
他们平时都是在音乐厅,最多是露天音乐节。
但。
人数通常就几百,最多数千人。
几万人凑一块?
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一旁,今天爱乐团的首席指挥库特·马祖尔特地穿了一件皮质风衣,这是为了rock!
此时的他,已经站到临时搭的一个小台子上,他先是向台下的乐迷浅浅的鞠了个躬。
然后。
他面向乐团的成员,从架子上拿起指挥棒。
很快。
一切准备就绪,台下还是闹哄哄的,台上却安静了。
嗡!
随着指挥棒轻轻抬起,好似狂风暴雨的前奏,骤然响起!
台下。
托马斯瞬间被击中。
这些音符好像带着电流,蹭的一下,直击他的耳膜,直冲他的天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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