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他不按照手续来,只要事后做的干净,就算检察官想要找他麻烦都没有下手的机会。(小镇的检察官也被称为地方检察官,按照明尼苏达州的法律,也是民选的,现任检察官也快卸任了,没有意外他也会被选下去)

    至于说,凯要怎么在没手续的情况下进入赌场搜查……那方法可就太多了。

    比如,对方持枪!

    没错,不要以为美国不禁枪,就以为所有人都可以别着把枪到处晃。实际上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只限于他们自己家,谁特么拿着把枪到处晃,一样要被逮起来。更何况任何一个美国公民买枪,都有记录的。

    你觉得一帮黑帮混混手里的枪会有记录?你别逗了。真要这样,那枪和烧火棍差不多,谁特么吃饱了撑了去拿枪?

    所以凯只需要看到那群人中手中有枪,他就能大摇大摆的闯进赌场。

    而那帮混混也相当配合,看着萨吉拿着散弹枪站在后车厢上,一个个以为这位又是来闹事的。于是一个个都不含糊,拿着枪就打算逼停几辆警察。

    凯的应对也很简单,他用对外喇叭例行公事:“前面的人听着,我们是嘉德镇警局,现在立刻放下枪,请把双手放在我们能看见的位置,请不要随意移动,等待接受检查!”

    他也不等那些人回应,再次例行公事之后,也不等那些家伙做出什么反应。

    “开火!!!”

    就是这么莽!

    事实上不仅是那些混混,就连跟着来的新警察都懵了,怎么就开火了?

    可萨吉、波特曼和肉球可没有半点犹豫,他们以前根本没有之前那种例行公事,只要看到人拿着武器,他们就可以开枪。在执行任务中,任何被他们认为有威胁的目标,都可以开枪击毙。

    现在是警察,身份不一样,所以稍微有点繁琐,要讲究程序正确。

    在美国法律当中,警察在执法途中,一旦受到生命威胁,就可以选择开枪。两者的差别其实不大,都挺主观的。但必须的警告却是必须的,只要两遍警告过后,这帮人依然没放下枪,凯下令开枪就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所以凯一点都不担心过后会有什么麻烦。

    碰碰碰碰碰!

    肉球拿着一把M4卡宾枪,下挂XM26散弹枪!波特曼在开车,所以并没有装备步枪,而是拿着一把格洛克18,该枪可靠性强,射速很快,可以选择全自动模式和单发模式吗,发射9mm帕拉贝鲁姆手枪弹,采用双排弹匣。

    萨吉最为符合美国硬汉的标准,在皮卡车后面直接拿着散弹枪就轰!

    再加上凯的M1911。

    一时间枪炮齐鸣,瞬间就把一群混混打蒙了。总共十几名混混,一个照面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都跟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没办法,太凶残了,他们只是混混不是亡命徒,出来混,只是为了钱和耍威风,没想过要送死。

    凯一群人也没有赶尽杀绝,他们是警察,要是一上来就赶尽杀绝,影响太大。

    “趴下!丢掉枪,手放在脑后,你个哔哔养的,听见没有!慢一点,不然我就会开枪。”凯下车,从波特曼手中接过一把卡宾枪,指着那帮像鹌鹑一样的混混,大声的呵骂道。

    等到所有人老实了,凯就让后续上来的警察把这帮人全部铐起来丢到一边,而他则和萨吉三人,组成标准的CQB搜捕队形,朝赌场突击。他们一边前进,一边让所有人趴下。

    任何胆敢做出威胁举动,他们就立刻开枪。

    这个时候守在赌场内的,都是汉密尔顿的铁杆,这些人敢在这里制药贩药,自然都是亡命徒,不可能那么容易就就范。对此,凯的回应也很简单,直接击毙。

    作为特种部队出身的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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