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兔子最爱待的地方。

    与之前那处山狸子洞的所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样的地方,放慢脚步,细细观察,手提灯的光照主要是找兔子的两只耳朵,找到了,兔子往上一跳,这就是个见光的过程。

    只要被光照到,这兔子就跑不掉了。

    就这么在麦田转了一大圈后。

    他们一帮子人先后掌灯,在麦田晃着找兔子。

    每当找到后,就高兴的大呼小叫,让狗去追,自己也跟着跑过去。

    追回来再喂给小狗吃。

    一个个兴致勃勃,玩得不亦乐乎。

    小狗们分了两只便吃饱了,剩下他们也还剩了七八只兔子。

    梁越民一家子开车走的时候,陈凌分给了他们一半。

    自己回去就剥了两只,夜里就开始熏上了。

    明天起来就能吃到热乎乎的熏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