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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德作为浪漫小王子的,自然很是绅士的提前了近半个小时来到目的地。

    他听朋友介绍,特意选了一家小型法式餐厅,较其他的高大上的法式餐厅还算物美价廉的。

    泰德总算在自家公司站稳了脚跟,收入也算还不错。要知道好友至今还没有工作,所以工资什么的自然没有。如今还靠家里资助和助学贷款。

    不一会,罗宾也是一席盛装打扮的,来到了两人约定好的餐厅。

    两人相谈甚欢的,通过聊天了解到,她来自美利坚邻国枫叶国,梦想就是当一名真正的记者,报道一些上得了台面的稿子。

    而不是每天报道一些城市里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这场出差,

    做个煎饼然后再吃完它,就算是世界上最大的煎饼又怎么样?

    太lo了,lo爆了。

    随着两人的深入交流,

    泰德都快兴奋的不行了,这简直就是他的「真命天女」似的。

    比如两人都喜欢狗狗,甚至家里至今还品种不同的狗狗。

    都喜欢喝威士忌,喜欢的电影是《捉鬼敢死队》,

    连经典台词也是信手拈来,模仿像极了。

    最为重要的是……

    「你不喜欢橄榄?」

    泰德忍耐不住自己的心情了。

    「是啊,怎么了?」

    罗宾很是疑惑不解的,为什么泰德如此的激动不已的,不就是自己不喜欢吃橄榄吗?

    这很奇怪吗?

    那玩意酸酸的,那是娘们才喜欢吃的。

    本姑凉可不是一般的耶们,

    呸,

    本姑凉是不一般的凉们。

    难道美利坚人都不喜欢吃橄榄吗?

    「我最喜欢吃橄榄了。」

    「……」

    罗宾一脸古怪的看着开心不已的泰德。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泰德从好友莉莉那获得了一个秘诀。

    那就是:「一段还未开始的感情中,总有一人喜欢吃橄榄,另一个人则是不喜欢吃橄榄的。」

    马修和莉莉就是如此,两人处次相遇时,莉莉发现马修不喜欢吃橄榄,而莉莉自己喜欢吃橄榄。于是两人开始交往,直到现在两人都已经快要结婚了。

    为此莉莉就经常和泰德念叨着橄榄理论。

    神经大枝的罗宾也不在意,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最近太忙了。

    好久没开荤了。

    加上泰德长得也蛮标致的。

    于是罗宾撩起自己耳边的头发,一脸饶有兴致盎然的说道:

    「我家冰箱里有我买了挺久的一罐橄榄,有兴趣吗?」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这明显是邀请自己到她家的。

    泰德连忙答应下来的,生怕佳人反悔似的。

    ……

    泰德一脸兴奋的打开房门,大喊道:

    「爸爸,妈妈。我终于找到莫斯比夫人了。」

    本来在客厅里的马修和莉莉,听到这个消息很是开心。

    自家的傻儿子终于找到对象了。

    不对,

    是自己好友找到他的真命天女了。

    两人很是高兴,不容易啊。

    泰德将自己和这个女孩,一起共进晚餐期间的所有情况告诉两人,仿佛是要带自己未来媳妇要见公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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