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一个小小的狱掾,不过二百石的小官,甚至可以说是小吏,与‘看透了生死、看惯了生死’这样的人生哲理,似乎丝毫不沾边,但实际上,刘邦说的却一点都没错。

    别忘了:曹参这个狱掾,可不是其他时代的狱掾,而是秦时,尤其是始皇一统天下之后的狱掾!

    而在秦相李斯那本严酷的令人咂舌的《秦律》之下,主掌一县牢狱的狱掾,就算和刽子手还有点差距,但几年下来,也绝对能称得上一句‘见惯了如草芥般廉价的人命’!

    想到这里,赵尧也是不由想起了一则坊间杂谈。

    说是最初,尚为沛县泗水亭长的当今刘邦,其实并不认识所有的丰沛元从,只认识在村口卖肉的屠夫樊哙、专门在丧事上吹箫奏挽歌的周勃,以及自己从小玩儿到大的把兄弟:卢绾。

    和在县衙担任主吏掾的萧何,刘邦也只能算是稍有些交情,并不算很熟。

    而曹参,便是夹在萧何和刘邦之间的中层官员——即是主吏掾萧何的直系下属,同时也算是泗水亭长刘邦的直系上司。

    至于改变萧何、曹参、刘邦三人之间的关系的,便是风闻中,那件使当今刘邦结识的夏侯婴的往事。

    ——彼时的夏侯婴,是在沛县县衙的马房里专门负责养马,并未来往官员驾车的马夫、车夫,虽连小吏都算不上,但也算是刘邦的同事。

    有一次,夏侯婴到刘邦的外室,即当今齐王刘肥的生母曹氏开的酒肆吃饭,吃完饭才发现没带钱,便表示下次再来结账。

    见有人想吃白食,泼辣的曹氏也不含糊,片刻的功夫就到村口把樊哙找了过来,为自己主持公道。

    得知老大哥的女人被欺负,樊哙嘴下也不留情,对着夏侯婴就是破口大骂,偏偏夏侯婴吃饭时又喝了些酒;

    见樊哙一个屠夫对自己大放厥词,夏侯婴也是在借着酒劲,耍起了‘县衙官员’的威风。

    这一下,事情就闹大发了。

    樊哙本就是屠夫,腰间一把剁肉刀是从不离身;见夏侯婴一个养马的杂役跟自己抖官威,一言不合拔出腰间的刀,就砍在了夏侯婴的身上。

    到刘邦闻知消息感到时,事态,便已经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按照秦法,百姓之间严禁私斗,尤其是械斗!

    如果刘邦放任不管,那按照秦法的规定,持刀伤人的樊哙最轻也得是个死!

    为了保护自己的兄弟樊哙,刘邦便站了出来,自掏腰包找来医生,为夏侯婴包扎了伤口,并同夏侯婴约定:只要这件事不说出去,俺们就是兄弟了。

    到这时,夏侯婴的酒劲儿也是过去,稍一回忆,便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

    ——秦法中对‘械斗’的定义,并不是双方都持利器,而是只要一方持有,那双方就都会被算作是参与了械斗!

    如果这件事爆出去,砍人的樊哙自是落不着好,但被砍的夏侯婴,也同样会因为‘械斗’的罪名受到惩治。

    想明白这些问题,夏侯婴也是沉沉一点头,拍了拍刘邦的肩膀说:你这兄弟,俺交下了!

    但正所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最终还是被爆到了沛县狱掾:曹参面前。

    得知治下有百姓私斗,尤其还是械斗,曹参很快便找来了当事人夏侯婴,指着夏侯婴的伤口问道:你这伤口,是不是和别人械斗留下的?

    夏侯婴却是一口咬定:自己腹部那个不到半寸宽,全有近一尺长的伤口,是被县衙马房的马‘踢’伤的······

    见夏侯婴不松口,曹参自是秉承着秦吏的传统,对夏侯婴一阵严刑拷打;

    将夏侯婴折磨个半死不活之后,依旧没能得到满意答案的曹参,便将刘邦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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