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先入咸阳,与民约法三章,约束部下‘秋毫不犯’的刘邦,便也自此得了关中人心,最终,得以鼎立汉祚。

    既然秦的灭亡,是因为天下人,包括关中老秦人因嬴秦繁杂的劳役、税赋而不堪重负,汉室的鼎立,又是因为太祖高皇帝‘约法三章’‘秋毫不犯’,那后来的一切,也就是水到渠成。

    ——与秦廷的高压政策截然相反,几乎是在继皇帝位的第一天,刘邦便为汉室定下国策:轻徭薄税,与民更始,使天下休养生息。

    紧随其后的,就是丞相萧何在《秦法》的基础上,缝缝补补出了一篇大致相同,却又更加人性化、更具人情味的《汉律》。

    而《秦法》与《汉律》最大的诧异,便是不同于《秦法》之上动辄‘连坐’‘族诛’的暴戾,《汉律》之中,却更多带上了‘罚金’‘降爵’等更温和的词汇。

    这一点,便尤其体现在关于劳役、兵役征召方面。

    在《秦法》之中,无论劳役或是兵役,都是如后世的思密达一般,数以强制性;

    倒也不是说,《秦法》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当兵,而是当某人被指定为‘兵丁’之时,被指定人必须应召,没有丝毫转换的余地。

    如果不应召,结果也和后世的思密达一样——以叛国论处;

    至于惩罚,更是骇人听闻的‘族诛’‘连坐’配套来,亲戚、邻居都死光。

    历史上,也有与之相关的按理,在后世闻名遐迩。

    第一例,自是陈胜、吴广应召,以‘戍卒’的身份前往戍守渔阳,途中因道路毁阻而耽误了时限,只得奋起反抗,掀起了那场垂名青史的大泽乡起义;

    至于第二例,则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从‘秦泗水亭长’到‘草寇’的转变过程。

    ——与天下绝大多数郡县一样,当时的沛县,也同样被秦廷安排征召劳役,送往骊山,修建秦始皇陵。

    而身为沛县主吏掾的萧何,便将押送劳役的艰巨任务,交到了自己的老熟人:泗水亭长刘邦手中。

    萧何派遣,刘邦不疑有他,自是率领一众劳役,踏上了前往咸阳的远途。

    不料队伍之中,有几人听说‘劳役离乡,有去无回’的传闻,便在出发当夜趁夜逃走!

    而在《秦法》的相关规定中,劳役队伍有人私逃,需要整个队伍连坐······

    无奈之下,刘邦也只能放弃前往关中的打算,将剩下的召集在一起说:有人溜了,我们现在就算按时抵达,也都要连坐受死,与其这样,还不如各自散去,某条生路吧。

    然后,便是沛公宿醉,而后夜斩白蛇,落草为寇,直至始皇驾崩,天下大乱······

    从这两件事当中,就不难得出结论:对于兵役、劳役,《秦法》的规定多么严苛,‘连坐’一词在《秦法》中出现的频率,又是多么的高。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萧何在拟定《汉律》之时,显然深刻吸取了‘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和‘沛公释囚落草为寇’的教训;

    在关于兵役、劳役的规定中,萧何不着痕迹的将《秦法》中的‘务必’‘连坐’等次,依次做了修改。

    ——按照汉律的规定,兵役、劳役,都按照抽签的方式,由县级单位以‘户’为单位抽取;

    被抽到的家庭,需要派出一名十七岁以上的壮年男子,参与到具体的工作当中。

    而与《秦法》中的强制要求不同,《汉律》之中,为‘受召者不愿服役’的情况开了个口子。

    ——不愿意服役者,可以出钱雇佣他人代替自己,或是直接缴纳雇佣金,由当地官府雇佣其他人。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受召百姓还是会亲自服役,但也终归是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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