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不愿成为多余的那个。

    “我也……想要加入乐队。”

    于是,什么都不会的我,一无是处的我。

    成为了她们的主唱。

    ……

    起初的时候,并不是如何顺利,问题在我,我从未想过我会走上音乐这条路。

    但是为了站在她们的身边,什么都不懂的我,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

    我开始每天晨跑,锻炼,风雨无阻,只为了让自己的声音更稳定,能够唱出她们的梦想。

    她们的梦想,是希望成为名震全国的音乐人。

    与她们相比,仅仅只是想要站在她们身边的我,没办法将音乐称之为梦想,这是对她们的亵渎。

    所以每当她们问我,爱美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

    我会笑着对她们说:“和你们一起成为最棒的乐队。”

    她们都笑着很开心,抱着我说谢谢。

    其实,要说谢谢的是我才对。

    其实,我真正的梦想,不是“成为最棒的乐队”,而是“和你们一起”。

    可惜,无论是哪个,我都没能实现。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小幸传来的讯息,今天不用参加社团活动,我心想,圣诞节有各自的安排,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于是,当我放学回家,走进家门的一瞬间,耳边传来拉炮的声响,将我吓了一跳,无数的彩色纸屑飘落在我头顶。

    家里很暖。

    落在我头顶的彩带,很美。

    “生日快乐!”

    ……

    我的唱歌水平,日益精进,她们都夸我有天赋,我只能不好意思的笑笑。

    她们说我笑起来很好看,不会来用力捏我的脸,而是选择拥抱我。

    嗯,讨厌不起来,一点都不。

    再这样下去,我可能会喜欢女孩子,也说不定。

    我开始学习吉他,小幸故意做出搞怪的模样,模仿着漫画书里的神秘老人,说要把毕生所学传授于我,我们都被她逗笑了。

    一个乐队里,如果有两名吉他手的话,以后就能演奏更鲜活的曲子了,我希望我们的乐队能够变得更好。

    只是以我的吉他水平,我还不足以担任吉他手,但是没关系,她们会等我,等我成为足够强大的吉他手,成为更厉害的主唱。

    我一点都不害怕。

    ……

    青春是什么颜色的呢?

    灰色?

    绿色?

    还是蔷薇色?

    我觉得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未免有些寂寞了,至少在那间狭隘的活动教室内,我所感受到的。

    是如浩瀚星空般,令人无法诉诸言语的颜色。

    这就是我的乐队,我的青春。

    升入二年级后,我与小幸排到了同一个班级,这让我尤为喜悦。

    不仅是午休与社团时间,我可以无时无刻与她谈论,我们成为了比过于,更为亲密的关系。

    小幸,是我最棒的挚友。

    我们谈论最多的事情,便是音乐,这是小幸的梦想。

    而我的梦想,便是与她们共同完成她们的梦想。

    而这个梦想的一小步。

    便是今年的文化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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