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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明星、名人自带光环与关注度,像是同时两个差不多牌子的一样东西摆在面前,选择有明星名人代言的概率似乎总要大一些。

    说白了,明星就是广告宣传的一部分,利用的是他们的名气,来达到宣传的目的和广而告之的效果。

    不过对于现在的很多流量明星来说,这些规则其实不太适用,因为流量明星的兑现能力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预估。

    像是明星们的代言酬劳一般都是跟他们的知名度挂钩的,而他们的知名度,从他们的作品传播以及他们平常的收益来说,业内就有一个很好的统一的量化标准。

    但像是那种偶像能够收割一部分粉丝的韭菜,但是能到什么份儿上不好说。

    同样地,这些偶像的热度能够持续多长时间,也不好说。

    且先不说流量这一块变换很快,说不定很快就被其他人取代了,也说不定自己就先塌房了,这种全靠着营造人设、营销和利用饭圈制造出来的快消“产品”,和那些有作品的艺人显然是不能比的。

    因为不确定性实在是太大,也实在是没办法用过去的思路来对待他们。

    当然,这些品牌方也不傻,他们本来就只是为了蹭热度而已,自然也不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或许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会被流量们制造出来的虚假数据所迷惑,但到了现在,早就已经看清楚了,所谓的流量大多是属于流星,热度过去了就成了过眼烟云。

    尤其是饭圈,他们永远有自己的“老公老婆”,而他们能付出的却只有一份,如果品牌把所有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那就等于把自己给绑死了,品牌自然不会干这种事情。

    所谓热度不蹭白不蹭,但是也需要有技术含量,有的操作,比方说某款饮料,不直接找流量当代言人,但是旗下的某一种口味,却可以将其作为“推荐官”来,然后借助这个热度的福利涨一波销量。

    而且签约合同也可以说道一下,比如说刚开始先签一两年,在条约里加一些限制,但也增加一些甜头,譬如如果销量增加了,那代言人身份可以提升、代言费也会增加。

    而这个销量的提升,还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当然这些那些流量艺人的团队、公司不可能不清楚,不过他们自己也是吃这个福利的,有钱不赚白不赚,双方、不,三方都是各取所需,只有粉丝才是被割的韭菜。

    也有最后跳出流量,走上正轨道路的,比如说白羽就算其中之一,虽然他当初的流量跟另外一个“搭档”也不能比,但他后来无疑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毕竟偶像的寿命哪里有演员长,甚至歌手都不如,毕竟歌手还要看身体机能,可能年轻时候太拼了,之后倒嗓就全毁了,又或者随着年龄提升身体机能下降,支撑不住,巅峰一过可能就过气了。

    但是演员只要是正正经经拍过戏下来的,也肯付出功夫的,不可能完全一点长进都没有,只要有长进,靠着积攒的人脉关系,还能持续的在这个圈子里面混下去。

    就像是那么多年轻时候还被批偶像的,老了不一样成为“老戏骨”?

    这虽然让老戏骨这个词变得有些泛滥,实际上不是谁都能符合这个词定义,有些人可能真的只是“老”了而已。

    但也算是为一些人指明了明路,他们都可以沿着这个道路走,总会有人能够成功地。

    至于对于演技的挑刺,刘德钟影视歌三栖天王,这么多年拿了那么多影帝,还不是一样被人认为只会耍帅没有演技?

    更别说这个行业中对于喜剧和动作明星天然的歧视,本就是带着成见的成分。

    所以只要自己有市场、有作品,其实有时候完全不用在意舆论中某些挑刺的部分,要知道喜欢挑刺的总是比赞美的要更喜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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