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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厌古丑,这是当年红发伯爵说得,语气决绝。

    都说历史是任由人摆布的小姑娘,这话说的凸显了胜利者的霸道与权欲,具有强烈的画面感。

    作为小国的顶梁柱之一,他拥有稳固的地位,可年轮史书上清晰得刻写着他的罪状,这是一种威胁。

    当然,伯爵笑笑,得知情形后不过是坦然一笑,没有表达更多的情绪,显然,作为圈层里的人,他早已预料到自己的下场。

    政治是漩涡,小国政治更是片泥沼地,有什么需要找关系才能理通顺的信息,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形,随时一阵风,没有任何的原则,结果是飘摇得。

    左右逢源是生存的基本原则。

    红发伯爵只有有着跟别人异同的癖好,却被曝光于天下:作为一国高位,他不爱醉酒女子,喜欢那英武的骑士,这是他曾经被诟病的原因。

    嘘,等会,让我跟世俗开个玩笑。

    他是狂野的汉子,军功卓著。

    满头红发让他看起来好似地狱中的魔鬼,但曾经,伯爵不是这样得。

    出生于落魄贵族,伯爵是一个忠厚老实本分的少年,只是能力强,慢慢晋升,随后被慢慢锤炼,爱上了这油嘴滑舌的日子,再后来登临爵位,却已经无法改变这种滥情的生活。

    他得罪,是生在淤泥之中。

    可哪怕现在,广大群众都没有谅解他的同性恋。

    我永远忠诚于自己的性别和性取向,我向往那远古的军队,浑身充满力量。

    可惜,赝沽仇。

    伯爵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他毕竟只是军人,孔武有力,舆论输得一塌糊涂。

    文字喜欢摆弄自己的身段,别人看不明白才能叫它极尽得意。

    这是一种病,是自古以来乌合之众所喜欢的残害忠良。

    你不可能这么伟大。

    是的,活着都有罪,你清白,就是最大的原罪。

    好故事。

    陆寻抚摸着书籍的扉页。

    这病床上的书生从未想过,自己会来到这本大名鼎鼎的书籍之中。

    它没有情节,不是小说,是意识流文学和传统文学交融的巨著,是同性恋基于自己作为生命所做出的宣泄和警告。

    动物群落中也有哪怕异性资源丰富,却仍旧再发情期跟同性相处的生物,且占比不小,为什么作为文明却发自内心得遵循着自己生物的底层逻辑呢?

    从前他爱看折子戏,没头没尾,就是中间的戏剧性冲突让他拍案叫绝,他喜欢这种留白,因为自己能添加头尾。

    后来少年病重,看不了这种剧情,便慢慢爱上了没有故事情节的铺叙式小说,它所给予的世界是他精神自由得体现,于此中,他得以算“人”。

    他感激这本书里的光怪离奇,也喜欢这其中直白粗鲁的文字和细腻柔美的描写,这是现实和艺术的交融,它传达了笔者的原则。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

    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当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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