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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蓓蓓是K市人,她今年刚上大一。她成绩不错,加上家境优渥,她的父母就让她过来S市上学。

    曾经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见过世面了,来到S市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才叫繁华。

    她差点在这座城市里迷失了自我。

    她读得大学是私立的,没有什么特点,唯一的特点就是贵!

    一般在那里读书的都是为了出国当跳板的,所以里面的人都不缺钱,个个都是富家子弟。

    她今天之所以会在这里,就是因为他们班里的一个男生生日,非常霸气的请他们来到这座被称为S市名流宴会厅的销金窟——九天会所。

    金蓓蓓人长得不错,加上她又会打扮,六分样貌愣是被她拉到了八分,于是,刚上大学就有很多追求者,这位过生日的男生便是其中之一。

    此时,金蓓蓓正被她的同学追捧着:“蓓蓓,我们还都是托你的福呢,不然陈远才不会请我们过来这里呢。”

    “对啊对啊,我听说这里一晚上就抵得上我家一年的收入了。”

    “还是蓓蓓厉害。”

    金蓓蓓非常享受这种追捧,但是她看到那个戴着眼镜装斯文又一脸油腻的陈远,又实在喜欢不起来。

    在她心里,自己要样貌有样貌,要家世有家世,就应该配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她扯出一个僵硬的笑脸,看着那边被起哄朝她走过来的陈远,急忙起身朝外面走去。

    不得不说,九天会所真的是一个低调又不失内涵的地方,随便一个摆件都是古董,就连把门把都是金的。

    不想回去面对那个油腻的同学,又不舍得离开,金蓓蓓就一路逛着。

    走着走着,在一个拐弯处,她被一个人拦住了。

    “站住!”眼前的男人一看不起眼,但是细看就能从他身上感受到浓郁的杀气。

    这是经常见血的人才会有的气场。

    金蓓蓓虽然不懂,但是她也知道害怕,明白前面过不去,她就打算转身离开。

    但也就在转身的一刹那,她看到了里面被隐约挡住的几个轮廓。

    与她那群稚嫩又中二的同学相比,里面的那几个男人高的不只是一个档次。

    关键是他们身上那种运筹帷幄,成熟稳重的气质,再加上样貌和气质,愣是让隔着几米选的金蓓蓓都恍惚了。

    特别是最中间的那个男人,尽管只是惊鸿一瞥,但是也足够让她震撼了。

    那个男人有着棱角分明的侧脸,完美的五官,手上微微晃动的酒杯,就那样漫不经心的坐在那里,身上的气势就碾压所有人。

    而且一眼就能够看出来,这个男人绝对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