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能掌握多大权力,在于他有多大能量。霸府有什么调令,也只针对于他,他自己就是一个作战单位,他的部曲也只从属于他。

    宇文导在商原待了半天便告辞返回了华州城,而那些郡县使者们则留下来,跟李泰商讨剿匪细节。

    三百多名新卒仍需操练,李泰眼下能够动用的只有那些旧卒。

    之前他前往陕北的时候是有六百左右的部曲,返回时却只剩四百多人,几名行署属官又各自召来一些部曲,眼下可以进行剿匪作战的又恢复到六百多人。

    数量虽然不多,但是由于甲马精良、机动力强,战斗力也不容小觑。除非那种拥众数千上万、势力跨州连郡的大匪徒,一般的盗匪都是手拿把掐。

    当然真要有那种大盗匪,也用不到李泰出手,朝廷自会调度征剿,缴获的人员物资都是财富。

    这些郡县邀请李泰入境剿匪,军资给养自然都由他们负责。

    不过本着新业务刚展开、需要酬宾赠送的想法,李泰并没有索要太高的报酬,只让郡县提供一部分马料和盗匪讯息,军士们给养他自己负责,但却需要战利品的全权处理权。

    这样的条件可谓非常的优厚,当李泰提出来的时候,顿时便获得了在场这些郡县使者们的高声赞扬。

    老实说但凡有可能的话,谁又希望自己治内盗匪横行?

    但一般存在年久的盗匪,多与境内豪宗大户有所牵连,乡团出剿往往都会无功而返。豪强们养寇自重,也是乡里一个不可诉诸言表的默契。

    有了盗匪的存在,郡县官员便需要仰仗大户势力、需要客气有加。盗匪的侵扰又让民生环境极为恶劣,加剧普通乡民对豪强大户的依附。

    虽然也有一些军头部曲寄食戍守于地方,但这一部分武装却不归郡县管辖,郡县也没有供养的义务。想要使用也可以,先送钱粮物资过来,一个人头能换多少物资先计议清楚。

    有些部曲乏食的军头,倒是会主动攻剿盗匪。但在打完之后就赖在郡县官衙不走,你们需要负担我行军作战的开支!

    所以有的时候,并不是郡县官员不想肃清境内匪徒,而是肃清不起。

    匪患只要不是闹得太过分,他们甚至都不太敢于上报,台府真要调令几千人马入境清剿,就算杀光了匪徒,府库也空了。谁是兵、谁是匪,在这种情况下还真不好说。

    可现在有了李泰这个卷王入场,大大降低了剿匪的成本,让这些郡县使者们少了许多顾忌,争先恐后的举手发言,各自提出境域内的剿匪需求。

    看到这幅群众踊跃的画面,李泰也不由得吃了一惊,关内诸境匪患已经这样严重了吗?难为你们居然还能稳得住!你们这是真的在请我剿匪,还是想趁此拿我当刀、扫除异己?

    生意太好了也是麻烦,毕竟眼下李泰只有六百余众可以出动,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刚刚经历了陕北的游击恶战,仍待士力休养。

    于是他便又提出几个条件,规定第一批出剿的匪徒要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在洛水流域左右百里之内,并且必须罪证确凿,有实际的侵略郡县城邑的记载。

    如果真是那种流窜作桉、行踪无定的流寇,追踪起来浪费时间不说,如果逃窜到彼此没有剿匪约定的郡县里,扯皮起来也是麻烦。

    更不要说郡县官员挟私报复,只因乡里豪强不服管束便归回匪类,干下来后才发现是诬告,台府问罪起来谁负责?更何况我还打算在洛水沿岸这么干,大家都这么干的话那不就乱套了,国将不国啊!

    有了这样几个限定条件,接下来的场面才不再混乱,众人各自拣选、再由群众进行评判,最终挑选出四路公认为祸颇深的匪徒。

    李泰将这几路匪徒的情况略作了解,也不由得感叹关西匪况的确是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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