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具有天赋的人,他胜在勤奋好学,头脑灵活。如今鲍勃已经在尝试全面接手布鲁克林的事务,虽然还无法做到完全合格,但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步着。

    纽约事件这边没什么好谈的,军方跟哈佛联合,全力出手,谈的谈,吓唬的吓唬,一番拉拢加敲打,效果立竿见影。

    纽约港上深夜响起的汽笛声最能说明问题。哈佛这边的主要问题也不是提案——提案已经草拟完毕,哈佛正在凭借提案不断游说、吸引盟友加入,与军方共同对抗。

    值得一提的是,提案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原本被布鲁克林设定为一次性牺牲品的提案竟然吸引了不少人,眼看着提案甚至可能真的被国会认真考虑了。

    布鲁克林主要关心的是伯克·福斯曼跟安东尼·肯尼迪这对老冤家。安东尼·肯尼迪据说表现良好,今天上午陪着前去波士顿准备演讲的温士顿出席欢迎仪式后,就基本没怎么露面。

    根据鲍勃打听到的消息,安东尼已经开始迟到+早退了。据鲍勃打听到的,不止一人亲眼目睹安东尼上午十点多才到,下午三点多就背着球包离开。

    据说安东尼最近喜欢上了高尔夫,每天下午早退,都是去打球去了。鲍勃显然知道安东尼这里不是重点,他只是简单介绍了以下情况,就放下不管了,重点说起了伯克·福斯曼这边。

    伯克·福斯曼的‘纪检组’已经组队成功,今天上午刚搭乘航班离开。

    按照伯克·福斯曼周末递交的计划安排,他们的第一站选在德克萨斯州,预计需要至少二十天。

    德克萨斯州是一个民风保守而剽悍的地方,保守往往意味着‘蛮不讲理’,剽悍往往意味着冲突多且剧烈。

    德州的死刑率稳居联邦前三。没判过死刑犯,在德州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官。

    除了死刑全联邦闻名外,德州的民风注定这里的桉件必然堆积如山,对法官的要求必然比地广人稀的蒙大拿等北方州县更高。

    因此,伯克·福斯曼选择第一站在德州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要忘了,伯克·福斯曼是哈佛议会内部组建的‘纪检’组长,不是政府部门授权组长。

    他需要对哈佛议会负责,而不是联邦政府。他应该查的是成员是否有假借哈佛之名,行龌龊肮脏之事,或者行不可言说之事时是否处理的干净。

    而不是去查法官们负不负责。布鲁克林对议会成员职业方面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因职业问题被找麻烦,随便你怎么尸位素餐或颠倒黑白,有能耐藏得住就行。

    他真正关心的是哈佛的名声,他真正想整顿的是哈佛内部的风气,他真正的目的是清除一部分不合格的成员。

    伯克·福斯曼显然并没有完全领会布鲁克林的意思,或者说他不想领会。

    但布鲁克林没有阻止他。他只是叮嘱鲍勃盯好伯克·福斯曼这边。随后鲍勃提醒布鲁克林,还有些件事没有办。

    约翰·曼宁已经死了,官方发布了说法,布鲁克林利用了个爽,哈佛议会经过动荡与危险后重新回归正轨,一切尘埃落定,事先为曼哈顿酒店会议作的准备也该收尾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来恩·斯贝格。这位被官方发布为杀死约翰·曼宁的凶手的家伙。

    布鲁克林曾让安妮带话,暗示只要来恩交代出点儿不一样的东西,就能运作帮他见面刑期。

    机会给他了,但他没抓住。事情发展到今天,来恩当时到底是没领会其中的意思,还是不想站队,想当墙头草观望观望,都不重要了。

    nypd说他杀了约翰·曼宁,fbi不同意,但直接被弗兰克顶了回去,解除了他们的执法权,且这个说法被广泛认可,所以,来恩·斯贝格就是杀死约翰·曼宁的真凶。

    是也是,不是也是。对来恩·斯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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