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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

    邓春一家悄悄出门,没走几步,忽地有人跪在前方,却是他所属保甲的保长。

    “邓大个,俺的邓大哥,你可不能走啊,”保长带着哭声说,“你若逃了,俺也要被连坐!”

    邓春犹豫数秒,安慰道:“只挨几棍子,不打紧的。”

    保长说道:“挨几棍子,还是挨一百棍子,都是那些公人说了算。恐怕你们走了,俺也要被轮上差役。”

    邓春又想了想,问道:“要不,一起走?”

    “俺家四十几亩地,哪能说走就走?”保长急得快哭了。

    宋代的保甲连坐制,可轻可重,弹性极大。

    比如邻居失火或者被盗、被杀,不去帮忙即犯有“见危不救罪”,这也属于连坐的一种类型。按律该打一百仗,力弱不能救而速速报官者免罚,有能力救却只报官者罪减一等。

    法律定得那么死,判罚难度却很大,无法界定有没有能力救援。

    一般而言,都是随便打几板子。

    南宋有个著名案子,某士绅之家,经常欺负乡邻。一日,被仇家杀人放火。有邻居打算救火,另一个邻居说:“他家的人没有死完,若是冲进去救火,会诬我们盗取财物。若不救火,无非罚仗而已。”于是,一群邻居坐视其宅邸烧光,反正深宅大院有围墙,不怕火势波及到别处。

    邓春对保长说:“俺力气大,伱拦不住的,再来几个也拦不住。”

    二弟邓夏提着棍子:“俺力气也大,莫要讨打。”

    保长跪下磕头:“俺知道拦不住,也没带人来。求求两位,便留下吧。”

    邓春说:“轮差催粮,催不齐就得流放充军。俺有妻儿家小,若俺出事了,家里人你来养?”

    保长低声哭泣,左思右想,一屁股坐地上:“把俺捆起来,嘴巴也堵上。”

    “得罪了。”

    邓春回屋拿来绳子,将保长捆得严严实实,然后嘴里塞块破布放在路边。

    保长有巡夜捕盗之责,保内之民犯法,知而不告便连坐。

    但如果他被捆起来,明日再去报官,就可以罪减一等。基本上也就做做样子,随便打几棍,处罚太严说不过去,否则今后哪个保长愿意做事?

    保长也是普通百姓,并非什么权势之家。

    处理了保长,邓夏问道:“大哥,那朱都头真会收留俺们?”

    邓春说:“都头仗义得很,去了他那里,定能保咱不受官府欺负。”

    这家子的基因不错,邓夏也生得高大,只是同样胆小得很,被父母告诫不得与人争斗。

    兄弟俩的母亲一直在抹眼泪,低声抽泣说:“大郎领了恁多赏钱,日子总算有盼头,咋就弄成这般模样?”

    邓春低头不语,心中颇为自责。

    他属于内秀之人,由于经常刻碑,对文字产生兴趣,甚至还偶尔请教村里的孩童。问那些读过书的小孩,这个字怎么念,那个字是什么意思,断断续续已经认得近百字。

    邓春忽地说道:“俺听那余大渊说,都头很有学问,有个姓陆的学官都赞赏都头。等去了黑风寨,说不定你那娃娃,还能跟着学几个文章。”

    邓夏虽不满二十岁,但已有一双儿女,他沮丧道:“俺们做了逃户,让娃娃读书又有啥用?”

    “认得几个字,总比睁眼瞎更强。”邓春说。

    邓夏比较悲观:“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当初大哥就不该去做弓手。”

    邓春愈发自责:“是俺害了全家。”

    “算了,说这些没用,快快赶路吧。”邓夏一肚子郁闷。

    一家人也不敢打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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