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发的不信任任何人,下手越来越重,已经从国朝的压舱石,成为了国朝剧烈震荡的危险来源之一。

    他在完成了对张党清党,选择激流勇退,对他本人、对陛下,对整个大明,可能都是最好的结果。

    “你讲的有道理,朕准了。”朱翊钧认可了高启愚说的内容,大明的确有这个需要。

    “需要修订一部《海洋贸易法》,这本《海洋贸易法》就是大明处理所有贸易纠纷的总纲常,基于律法进行裁决。”高启愚拿出了另外一本奏疏《海贸诸事定议疏》。

    这本奏疏,是他对海洋贸易法的整体规划。

    因为祖宗成法的缘故,大明要修订一本律法是非常难的,所以,这本海洋贸易法,仍然会附录于《大明会典》,避免触及到祖宗成法。

    毕竟按祖宗成法,大明应该执行禁海令和朝贡贸易,东太商盟理事会、海洋法庭以及海洋贸易法,更加适用于革故鼎新的范围。

    高启愚端着右手,左手负在身后,严肃的说道:“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了维护海洋海贸环境,凡是加入东太商盟和愿意接受海洋法庭裁决的相关方,无论是国家还是总督府,哪怕是傀儡,都要在律法上,彻底否定海寇的合法性。”

    “即任何承认海寇合法的势力,都应该被剔除在正常贸易之外。”

    “不得以任何方式混淆海寇的定义,不能以所谓私掠,将海寇定义模糊,进而给予其合法性,寇就是寇。”

    “任何武装商船,都必须被视为军舰,各方进行造册管理,各方港口以接洽军舰方式管理武装商船进出。”

    “各方不得为海盗船,提供任何性质的补给、修理、集散货物、销赃等事,否则以同罪坐罪。”

    高启愚这第一点,就是占领道德制高点,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对其他人指指点点了。

    大明是天朝上国,是文明的制高点。

    海寇就是海寇,不得模糊定义,武装商船以军舰对待,不得给海寇水食酒粮等物补给,不能为海寇修船,不能为海寇销赃提供方便,都是这一条重要组成部分。

    高启愚很难理解,泰西居然还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海盗文化、海盗崇拜,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只能说,蛮夷确实是蛮夷,毫无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