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力水平实在养不起闲人。对一夫一妻的争议,反对人员之多完全出乎欧阳轩的意料。

    除却鲁德之的理由外,其余人提出了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即长期的战乱让青壮男子损失严重,现在男少女多,如果不允许一夫多妻,没有婚配的弱女子怎么活下去?

    这个问题让欧阳轩一时语塞,他也知道农耕时代为什么会重男轻女,因为土地需要劳动力。

    无奈之下他也只好作了妥协与让步。故第四条便修改为原则上为一夫一妻,且正妻必须是汉人,这后一句是杜富要求加上去的。

    他行商多年见过太多异族婚姻,他对众人解释说,霹雳军治下将来可能会有异族女人,必须保证汉族女人的利益。

    不料这个解释却惹恼了参加军政会议的党世坚等山民长老,让他们怒目圆睁。

    要不是欧阳轩在场,他们必然会大骂甚至会动手,要知道这山中原本就是汉蕃羌混居,甚至还有沙陀遗民。

    杜富提出的这个条款在他们看来是赤裸裸歧视山民。鲁德之见状便引用先秦时期的华夷之辩为杜富辩解说

    “只要说汉语、穿汉服便是汉人”,这个说法获得了欧阳轩的力挺,众人才不再争论。

    在欧阳轩的心目中,霹雳军治下的各族一律平等,不会因种族、血缘而受到歧视,但前提条件是文化习俗必须一致。

    婚姻问题并非小事,涉及霹雳军的治理结构和政治平衡。华夏历来非常重视家庭,在数千年传承中涌现了很多有名望的家族,也出现了许多门阀世家,而这些多是通过联姻来实现的。

    门阀世家势力庞大关系盘根错节,严重限制了社会阶层的流动,造成的阶级固化打破了政治平衡,加速了各个王朝的崩溃,南宋社会也是如此。

    当曹二狗告知要和钱家联姻之时,让欧阳轩有了规范制度的念头,在他看来这对霹雳军将来的发展非常关键,甚至比打几场胜仗更重要。

    本次讨论婚姻问题时,鲁德之在会上提出了婚姻问题的另一项制度——继承制度,被欧阳轩故意忽略了,事实上这个制度更为重要。

    继承制度分为三种,分别是西欧的长子继承、蒙古人的幼子守灶和汉人的诸子均分制度。

    欧阳轩更倾向嫡长子继承制度,这样会使无继承权的子女更具有冒险精神,社会也更有向外拓展的活力。

    在欧阳轩看来,现在霹雳军还处于初创阶段,还不是讨论继承制度的最佳时机。

    他准备在平原地区有稳定的治理区域时,再结合军功授田制度、均田制度一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