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乱糟糟的食物中收集到的所有肉都是熟的,没有干的,会变质的,所以他就把它留下了。
然后是收钱的时候了。银子整他连得,都是金子。这些东西都能装进一个非常重的袋子里,而且天霹雳人很好心,把运来的袋子留给了他。他们一有麻烦就逃跑是明智的,但这也意味着他在迪卡亚的敌人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现在没有了。他把口袋里所有的金币都装满了,每一枚金币都是十个闪闪发光的塔兰特,然后把袋子放进另一个口袋里,以防万一,然后把它挂在肩上。很重,但他以为会更糟。
弗劳尔放下包袱,从一个死人手中撬出一把剑。他走过来站在阿尔萨费尔身边,用平静而坚定的声音说:“爸爸,我想杀了他。”
安卓点了点头,说:“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不让我来做呢?”
花想了一会儿,然后用同样平静的声音回答。“老花做不到。我必须知道。”
通常,当某种强烈的情感攫住弗劳尔时,它很快就会哭出来,即使它只是太高兴了,或者食物太好吃了。然而,从这个男孩的举止上可以看出,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他心里的这种骚动很深,深得连水面都搅动不了。
他的小歌鸟有一个温柔的灵魂;他是一个驯养的动物,适合安全、和平和文明,不适合危险、斗争和荒野。全家人都知道了,更爱他了。加比甚至曾经说过,花的名字很适合他,因为他属于花园。但是男孩,即使是最亲爱的孩子,总有一天也会成为男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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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俯下身,轻轻地抓住男孩的肩膀。“很好。那么你打算在哪里刺他呢?”
“脖子,锁骨。”
“很好。在你变得更强壮之前,你要避开任何他们可能有厚衣服或盔甲的地方。脖子和锁骨里面有血管如果你切开它们就会疯狂地喷涌。那样他会昏迷不醒,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死。我很高兴你还记得。你打算怎么做呢?”
“我会跳起来,用肚子推。”
“好主意。伤口必须足够深才能完全切开血管,否则他会慢慢死去。现在杀了这私生子的私生子。”
花犹豫了一会儿,把剑放回原位几次,但安卓克勒斯什么也没说。最后,男孩的脸扭曲成愤怒的样子,他跳上剑柄,像男孩一样尖声咆哮,把剑刺进了王子的脖子。
王子醒了过来,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已经太晚了。他的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就像酒从水罐里流出来一样。他试图呼救,但空气从伤口涌出汩汩声。几次心跳后,阿尔萨尔颤抖着倒下了。
安德洛克勒斯把那个人翻过身来,看着他,直到血液随着最后的心跳停止跳动;又过了一会儿。他满意了,得意地笑着说:“小辣椒要想盖过这个可不容易,对吧?”
花试图强颜欢笑,却失败了。即使对他来说,他的脸色也很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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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拍了拍男孩的头,弗劳尔僵住了。“骄傲吧,孩子。你今天救了我和其他人。你觉得不舒服,是不是?”
花点了点头。
“它会通过。我们待会再谈,所以先关注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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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跪下来,拉开花裤腿上的伤口,好好看一看伤口。不知是因为阿尔萨费尔扔出的匕首,还是因为后来摔了一跤,弗劳尔苍白的大腿上出现了一道鲜明的红色——一道一英寸长,至少有那么深的细细的伤口。流了很多血,但伤口很干净似乎一旦血干了,只要弗劳尔不动他的腿,伤口就会自动闭合。情况很糟糕,但本可以更糟。可能会伤到他的肾。
有什么东西沙沙作响,接着是微弱的低语。父子俩飞快地朝噪声源走去,看到其中一个被绑在墙上的头颅在摇晃,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