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
安德洛克斯认为,对于他的任务来说,这已经足够深入他们的战团了。“把你们的长官带来!”他喊道。“这里谁有领导权?”把他送到我这里来。”
异族人安静下来,带领自己和马匹离开,腾出空间,他们拿着武器排成一个圆圈。许多人咧着嘴笑,显然渴望恢复战斗。这是时间短暂的原因之一,随着加比驯服的怪物消失,异族人再次比较他们的人数并发动另一次进攻只是时间问题。
一个男人走上前来,他那件上了油的铁链衬衫上戴着一条精金项链。他比他的同伴矮一点,但他表现得那么自信,使别人本能地无精打采。他摘下带翼的头盔,说:“我是巴路杜的儿子矮子利哥诺斯,我带领这支队伍。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就是你们的国王叫你们去猎杀的人。我是安德洛克斯,弑君者,巨人者,弑神者,帕拉莫诺斯之子。我一个人杀了独眼巨人。我独自杀死了凯尔塔尔斯的女神玛丽。我摧毁过城市,击退过帝国。你的国王向他的神祈祷,得到了他们的祝福。闪电应他的召唤而来。没有剑能刺穿他的皮肤。我还是杀了他因为我比他强大比你诸神的祝福都强大。我一个人杀了你们的国王和他的狂战士。我已经用火灭了你百姓的军队。我用这个把他们烧了!”
他收集了那滴回他体内的一小滴杀戮意图,把它塞进矛里。感谢诸神,完美无瑕的金属燃烧成红色,然后发出白色的光芒,散发出热量。不过,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其他事情了。他不可能很快用它把这些人打倒。他站得高高的,像一块石头一样瞪着下面,只是在找一个借口。
“看看那片森林,看看发动一场对抗安德洛克斯的战争的结果。我敌人的灰烬遮住了太阳。那场大火把他们都烧掉了。再看看修厄尔留下的山。他从我面前逃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凡脚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无论他们怎样献祭,怎样祷告,他必不再赐福给他们。在你的大军中,只剩下你了。我是来讨论你们投降的条件的,”他宣布。
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安克雷克斯看到他的话语是多么轻易地从他的舌头上滚落下来,便把满意的火花揉成一团小火焰。他当然值得好好夸耀一番。
他们的兴致和热情都暗淡下来了。他可以想象自己的样子——就像刚把一群狼赶到香肠研磨机里,然后披着狼皮从另一边出来。他比马还高,手里拿着一支燃烧着魔法火焰的魔矛。
领头的利诺斯只失去了一部分咆哮。他上下打量了安德洛克勒斯,说:“你带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在这里,想让我们投降吗?”
安德洛克斯露出贪婪的笑容,说道:“我不需要军队来杀死你们。只是个借口。这是纳图克,暗夜人的统治者,这个小的是塞丝,她将成为他们的国王。长老是我的朋友,他的人民在我的保护之下。我把它们带来了,这样我就不用解释两遍了。”
利诺斯紧张地舔着嘴唇,直到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才停下来。“我们将听取条款。然后我要和我的弟兄们商量,一起决定。”
“很好。这是明智的。我们开门见山吧,因为我不希望风改变方向,让我们被烟呛死。我会告诉你事情会如何发展,你会接受,然后我们都会尽快离开这里。”
安德洛克斯停顿了一下,环顾四周,似乎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了。那些傻瓜现在就可以用几根标枪杀死他,但他们不知道。
“好吧。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那场大火,但我猜大概在3万到4万人之间。这意味着三万块地没有人耕地。你认为那要花多少粮食?多少个饥饿的夜晚,多少人死去?
“你很幸运,我的上帝在路上出现在我面前,他说他不希望所有新来的寡妇和孤儿挨饿,我也不想。我不是宣战的人,但我是赢得战争的人。”我只想回家再也不去想你和你的土地。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你要走遍你的村庄,把那些没人娶得起,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