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瘪了下去。
“这东西果然只是一种植物,这些腐尸其实就是它的木偶,不过,看样子这东西像是成了精,很有智慧。”岩生说道。
“我怎么觉得这些个干尸在哪里见过……”我突然沉吟了一声,对着地上的干尸发呆,“好像不是见过,而是——听说过?”
“血尸你见过不少,尸参你也见过?”岩生疑惑道。
“没有。”我困惑地摇头,“但是,这种干尸我确实在哪里听说过,就是记不起来了。”
“算了,别想了。”梦姐劝道。
“等等!”
我忽然脑海里闪过一丝灵光,说道:“我记起来了,是阿克克烈,对,在吉尔吉斯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老牧民,他告诉过我一个草原上的传说,之前他的羊走丢了,当他找到的时候,只见这只羊四个蹄子都陷在沙里,肉却仿佛被啃光了一样,只剩下一层羊皮批在骨头上,与这些干尸一模一样。”
“你说的阿克克烈,是租我们骆驼的那个吗?”林筱雨对阿克克烈也有印象。
“对对对,就是他,只不过,后来我们遇上了沙尘暴,他……应该遇难了。”
“那他有说那是什么东西吗?”林筱雨追问道。
“没有,但是我记得他好像说他是在沙漠里丢失的羊,他跑到了草地上,那东西就不再追赶了,所以他侥幸捡回来一条命。”
“不对啊,尸参不是不耐旱吗?”岩生疑惑道。
“我明白了。”林筱雨一拍大腿,站起身来,“李睿,你这个故事实在太重要了!”
“怎么了?”我也站起身来,一脸的疑惑。
“尸参不耐旱这是毋庸置疑的,那它为何会活动在沙漠中呢?因为那只是它的根须,它的跟依旧在湿润的地下,其实阿克克烈并不是逃脱了尸参的追捕,只是尸参有其自己的习性,它喜阴,因此它的根其实就在草原地下的某个地方,但它捕猎的区域却在自己的领地之外,说明它贪婪,而且狡猾。”林筱雨解释道。
我还是听得一知半解,说道:“可是,我依然不知道生门在哪儿?”
“尸参的根就在我们的脚下。”林筱雨一字一字,顿挫有力地说道。
“啊?”我愣住了,“这怎么可能?”
“不会错,刚刚那些触须撞门的时候虽然力量很大,但是显然是有所保留的,况且从地下的痕迹来看,它也没有选择钻地,就说明了这一点。”
据林筱雨所说,这间石窟就是修建在尸参的上方,所以这个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但要想出去也十分困难,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消灭了尸参,才有可能得活。
宋代周密在《癸辛杂识续集》中对尸参做了详细的记载:“回回国之西数千里地,产一物极毒,全类人形,若人参之状,其酋名之曰‘押不芦’。生土中深数丈,人或误触之,着其毒气必死……埋土坎中,经岁然后取出曝干,别用他药制之,每以少许磨酒饮人,则通身麻痹而死,虽加以刀斧亦不知也。至三日后,别以少药投之即活。盖古华陀能刳肠涤胃以治疾者,必用此药也。今闻御药院中亦储之,白廷玉闻之卢松厓。或云:今之贪官污吏赃过盈溢,被人所讼,则服百日丹者,莫非用此?”
押不芦,也就是尸参,其生长主要依靠根系吸取大地土壤的水分和养料,以及通过它的触须杀死猎物以吸取它们体内的养料。在尸参出土后以后,过不了多久,失去了泥土之性就会使其毒性尽消。这时人们再过去把中毒而死的犬尸,连同巨毒的尸参一并埋回坑内,一年后掘出,犬尸便与尸参的根须长为一体,尸骸虽腐烂枯臭,但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却尚能蠕动如生。
听完林筱雨的分析,我沉默了,如果尸参的根真的在我们的脚下,那么要想逃生就意味着虎口拔牙,而且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