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但又不急着谈出结果。

    实际上,他甚至做好了进行一场艰苦拉锯战的心理准备。

    但实际情况却是……

    在任炳达返回镐飞集团,并按照常浩南的要求答复了西罗公司之后。

    只过了两天时间,他们就收到了回应。

    虽然仍旧是通过布林和惠特尔二人转交,但从内容中却明显能够看出,这是来自罗罗总部的态度。

    对方表示,理解华夏方面希望面对面谈判的要求,但由于一些企业经营层面的限制,目前只能派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携随从赴华,并以西罗公司英方代表的身份进行会谈……

    这个效率,直接让常浩南大跌眼镜。

    太不英国了。

    就连之前满脑子都想着镐飞可能要飞黄腾达了的任炳达,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英国人在哪挖了坑等着自己跳进去。

    不过,前者在仔细看过回函内容之后,反倒释然。

    罗罗这明显是没有太多时间可以耽误。

    急了。

    而且,不派正规代表团,也表现出他们是需要一个白手套。

    对于常浩南来说,这可太熟了。

    当年让冰飞集团参与到NH90项目当中,也是类似的情况。

    最后几乎是零成本捡了个直12的设计方案回来。

    只是现在罗罗这边的要求更加苛刻一些。

    即便是供应商,可能也不方便直接出现华夏航空动力集团的LOGO。

    所以才全程依托两国合资的西罗公司办事。

    这反而不可能是个圈套。

    毕竟如果要挖坑的话,表面上肯定是越正规越好。

    就像当年系卓尔公司那样。

    光是财务和法务团队,就带了大几十。

    给当时还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沪东厂以极大震撼。

    于是,常浩南当即做出批示。

    可以和英国人谈判。

    而双方接触的过程,也和常浩南的推测别无二致。

    罗罗派来的代表叫做卢克·诺里斯。

    层级不高,但位置还算关键,而且也能和任炳达对等。

    对方在谈判第一轮就直入主题,表示合同需要由罗罗英国和西罗公司双方签署,然后再由西罗公司把生产任务以相对隐蔽的形式外包给镐飞集团生产。

    此外,他们对于加工件成品的质量和工期要求都很严格,因此希望能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由华夏方面提供一批样品进行检查。

    而这正是常浩南早就预设好的情况之一。

    因此任炳达当即在原则上表态同意——

    西罗公司是按照50:50股比成立的合资企业。

    虽然子公司把业务外包给母公司干,这事听起来好像有点怪,但并没有什么程序上的问题。

    而且西罗公司除了那两个英方代表以外,其实也有华夏方面派出的管理团队。

    甚至任炳达本人就是其中一位。

    只是不怎么参与日常管理而已。

    有了这层保险,至少不至于出什么大的纰漏。

    当然,他也提出了华夏方面的条件。

    英方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予以全面配合,不能在半成品原材料、技术信息,以及产品和财务交接过程中设置额外障碍。

    尤其是,必须按照华夏方面的要求提供待加工基材的特征信息……

    一来一回,谈判进行到第三轮的时候,两边就已经对样品试制合同的内容达成了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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