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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江湖人。

    而是个军人。

    而且是那种经过实战的军人。

    他身上的杀伐之气过于浓厚。

    跟那个怕老婆的朱正民的气息极为相似。

    所谓居移体,养移气。

    这种杀伐之气只能是大战才能养出来。

    江湖上吃噶念的那帮家伙有杀无伐,远不能相提并论。

    光是这身杀伐之气,就足以百邪辟易,诸法不侵!

    看起来缩头乌龟一样的老曹居然认识这样一个人物。

    还真是让人惊喜。

    男人坐到了桌旁,腰板挺得笔直,宛如虎踞,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冲他一拱手,“平地里冒出来的无根无底的家伙,偏偏手上有点本事,要是再无牵无挂毫无缺点,那也太可怕了。这样的角色,没人敢招惹,也永远别想融进当地圈子。我要在金城凭这一身本事挣钱立身,不融入本地圈子,就永远只能给普通平头百姓看诊,饿不死就是了,想挣大钱难啊。”

    “有道理,这几天听说金城来了个有真法的过江龙,上过电视,斗败横行一时的千面胡,还帮警方去彭鼓取证扫了一个邪法道观,我正琢磨着找机会见一见,不想老曹却先找上我来了。”

    男人哈哈一笑,拎起酒壶,给老曹、我和他自己各满一杯。

    “相识就是缘份,先喝一杯再说。”

    举杯冲着我一晃,昂头一饮而尽。

    二两半的大杯,五十度的小烧,一般人可做不到这么一饮而尽。

    我举杯示意,跟着一口焖掉。

    热辣顺着喉咙直入胃中,如饮火线。

    我吐了一口酒气,脱口道:“好。”

    以前从来没这么大口喝过酒。

    感觉还真是痛快!

    怪不得小说里总说江湖人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老曹嘿的笑了一声,道:“我这把老骨头还想活到退休呢,可跟你们年轻人玩不起,你们喝,我慢慢陪着。”

    举起酒杯,小小抿了一口,便赶忙夹菜。

    “痛快!”

    男人赞了一声,提壶给我和他自己满上,再次举起杯。

    “305办公室,赵开来。”

    “阴脉先生,周成!”

    这次赵开来与我轻轻碰了一下杯。

    依旧是一饮而尽。

    我只觉得头有些昏,可看赵开来却是连脸都没有红,依旧稳稳当当地坐得笔直。

    这人的酒量真是可怕。

    “这金城是个好地方,就是喝酒一个比一个不痛快,指头大的小杯子喝个什么劲儿?我在部队的时候,都是用大茶缸子喝的,那才叫来劲儿。来,吃菜!”

    赵开来喝酒豪爽,吃菜也极有气魄,一筷头子下去,就是小半盘菜。

    我赶紧夹了几筷子菜压了压酒意,“我这种跑江湖的,喝酒求的就是个痛快,小杯能喝,大杯也能喝,赵同志要是缺酒伴,尽可以来找我。”

    赵开来道:“这是真打算在金城长住,不回老家了?”

    这人肯定查过周成的底。

    我叹气说:“仇怨了结,只余伤心,回去干什么,金城这里挺好,就在这儿重新开始吧。”

    “也好,自来像你们这种行当想要扬名立柱,一选京城二选金,凭你的本事,有足够积累,当神仙也没问题。我看张宝胜、严胜比你的本事都差得远了。”

    我哈哈一笑,拎着酒壶给我和他满上,然后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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