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材质,是以一种上古神蚕的丝织就,刀枪不入,金刚不败,水火不侵!”

    “而镶嵌在袈裟上的这些宝石,能自动吸纳天地灵力,并且存储其中。”

    “若是遇到危险,它甚至能为你抵挡天威之力!”

    “不过……”

    “使用过后,袈裟上的宝石中灵力也会耗尽,需要一定的时间,它才能再度补齐灵力,发挥作用。”

    “但即使没有宝石中灵力加持,平日里它也能刀枪不入!”

    “堪称,是绝对的至宝!!”

    “……”

    林默有些心动。

    仿佛被吸引一般,他忍不住伸手轻触袈裟表面,只觉指尖传来一阵奇异的温热。

    那布料看似柔软,实则坚韧无比。

    他为了实验钱掌柜的话,暗暗用了三成力道,竟不能扯动分毫。

    这让他也心中不由暗惊——

    宝贝!

    这上古神蚕丝果然名不虚传,真是好宝贝,说是镇阁之宝,倒也是名副其实!

    连眼界如此高的他,竟也被深深吸引。

    “林老弟,以你的眼界,我这天罗袈裟如何呢?”钱掌柜捧着那袈裟,满脸堆笑的问林默。

    “好!”

    林默由衷道:“这样的宝贝,莫说能有无懈可击的护体御敌功效,哪怕没有这个,光凭这上古神蚕织就的料子,都堪称是无价之宝。”

    “价值,难以估量!”

    “这样的宝贝,若是被人知晓,放在江湖上,那也必是会引发一场血雨腥风去争夺的东西!”

    “哈哈!”

    钱掌柜大笑起来:“不愧是林老弟,见多识广,就是识货!既然林老弟喜欢,我也不说什么了。”

    “这天罗袈裟,也是你的了!”

    言罢。

    他竟还真大方的将那宝贝天罗袈裟,送到了林默面前。

    灿烂的七色光芒,把林默的眼睛又闪了一下。

    同时。

    这袈裟一到手里,林默就感觉它轻如鸿毛,甚至如流水般在自己双手中流动,仿佛要滴淌起来。

    实在神奇!

    不过林默还是笑着道:“老钱,此物虽好,可既是你的毕生心血,是你的镇阁之宝,我又岂有多人所爱的道理?”

    “太贵重了!”

    “你呀,还是放回去吧!”

    既然老钱把这宝贝当做镇阁之宝,也足可见这对老钱的重要性。

    常言道,君子不夺人所爱。

    “哎!”

    可钱掌柜却摇了摇头,加重语气强调:“林老弟救我性命,区区外物算得了什么?这天罗袈裟再贵重,若我没了命,还能摸的着吗?”

    “再说——”

    说到此处,钱掌柜语气一沉。

    “这东西,烫手啊!”

    “就连林老弟你也知道,此物虽是天下至宝,可也正因为它的珍贵,才容易引发各方势力争抢。”

    “我留它在身边,万一有天走漏消息,传了出去……”

    “与我钱家而言,反是灭顶之灾!”

    “反倒是林老弟你这样的年轻天骄,真正的英雄豪杰,才能守的住这样的宝贝!送给你,与我而言反而是少了个烫手山芋呢!”

    一番话,听起来是对林默的恭维,是客气。

    但,却是钱掌柜的心声。

    经过这次中毒,险些丢了性命,也让他明白了一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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