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伤口上的烂肉,然后再用盐水清理后包扎起来。

    许是老天爷觉得他这个穿越者不该死得如此窝囊。

    在这个没有消炎药的世界,陈胜居然奇迹般地痊愈了,伤口没有一丝发炎的症状。

    而后他便开始跟老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走到哪里,卖唱到哪里。

    最后临了,回到老人的故乡,用积攒的一部分钱安家落户,与镇上的酒肆老板确认了你七我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所以老爷子,你是早就知道自己大寿将至,才给我把生计都安排好了吗?”

    陈胜露出一抹苦笑,拿起酒葫芦和墓碑碰了一下,痛饮一口。

    “咳咳……这个世界的酒,真特么浑啊。”

    “可是老爷子,我还有大仇未报,终究走不了你安排好的路。”

    饮尽壶中最后一口酒,陈胜拍拍屁股站起身,今天是他待在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如果有可能,陈胜也想碌碌无为过一生,平凡并不是罪过。

    少了老人,不大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陈胜抽出枕头里的稻草,倒出一个钱袋子,这是他和老人多年卖唱所积累下来的钱,掂量了一下,不多不少,五两银子刚刚好。

    好吧,他的手还没那么精准,其实是老人每天夜里数钱声都被“熟睡”的他听得一清二楚。

    再次躺在硬邦邦的土炕床上,没有老人猥琐的数钱声入眠,辗转反侧的陈胜只能自己数钱催睡。

    “一文钱,两文钱……”

    数着数着,也不知何时,他进入了梦乡。

    梦里的世界四周一片空白,唯有一个瞎眼的中年大叔手持杖刀早已等候多时,他的眼眉处有两道狭长的伤疤。

    陈胜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未来中年落魄的自己。

    是的,在这个梦境世界,陈胜没有瞎,他能目视一切。

    这就是他的金手指,额,如果在梦里和一个瞎眼大叔互砍算是金手指的话……

    “久等了。”

    陈胜朝着中年大叔微微躬身行礼,手中凝聚出一把杖刀。

    他曾无数次幻想过热武器,想让大叔见识一下什么叫苇名剑法。

    但很可惜,梦境把热武器给禁了,就是想破头,也端不出一把AK47。

    至于什么倚天屠龙等神兵利器,也具现不出来,只能凝聚普通的冷兵器。

    两人将手都搭在了各自的刀柄上。

    就在这时,陈胜闭上双眼。

    因为如果不闭,以他现在的实力,能轻松战胜这个大叔。

    毕竟他早已经在大叔手底下“死”过上万次了,早就摸清了刀法套路。

    在现实,他是个瞎子,老是有人欺负他,占他看不见的便宜。

    而在梦境里,他仗着能看见,欺负大叔这个瞎子。

    在反过来“砍死”大叔上万次后,陈胜终于良心发现(过于无聊),闭上眼睛在梦境里也变成了“瞎子”,和大叔再次激情互砍。

    经过上千次的失败过后,陈胜有强烈的预感,觉得今天一定能战胜瞎眼大叔。

    然后以目不能视的状态,再把大叔砍死上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