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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上述过程所发生的,就是将其理论体系不断复杂化、深奥化、精英化,让普通人很难听懂,但本能地又觉得很高深。

    通过子学中格物致知的方法,我们可以总结出很多指导行为的规范,诸如忠、恕、仁、礼、义、孝、慈、信、俭、严……等等。

    但是得到这些行为规范,都是有前提条件与推导过程的,假如将这些过程和条件省略了,问题就出现了。

    还是以“孝”举例,有一句话很多人应该都听过,就是“圣皇以孝治天下”。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很多人好像觉得没什么问题——圣皇提倡天下人都孝敬父母,看上去没什么毛病啊?

    实际它不是这种表面上简单的涵义。

    孝,怎么能用来治天下?它的核心首先是在家庭内部强调父权,强调子女对父母无条件的服从,然后再从家庭过度到社会,视君为父,强调对君权无条件的服从。

    由此便重新定义了“忠”的内涵,建立起“君父”的权威。

    先秦的子学家在构建思想体系时,并不需要神灵的参与,但经学家的篡改,却引入了君父的权威,它就相当于某种神权,这实际上是一种思想的退步。

    经学家为什么要对子学进行这样的篡改,删除了格物致知的方法论,因为不删不行,不删就没法改造成阶级统治的工具。

    我们再列举刚才谈论“孝”时推导出的六种行为,详细加以说明——

    苛——抚——慈

    忤——赡——孝

    上面三种行为,是父母如何对待子女,下面三种行为,是子女如何对待父母。我们需要注意到,这六种行为之间,是存在前后因果关系的。

    比如抚与赡,肯定是先有抚育而后有赡养。假如父母不抚育子女,子女就活不到能够赡养父母的时候。所以从逻辑关系上,抚是赡的前提。

    孔子讲过两句话,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我们具体到这三组行为,其原则就是:以孝报慈、以赡报抚、以忤报苛。

    这是格物的逻辑,慈和孝是同等重要的行为原则,同时也是因果对应关系,慈是孝的前提。

    只强调以孝治天下、要求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进而延伸到子民对君主的绝对顺从,由此重新定义忠,这是经学对子学的最大篡改。

    这里讲个小故事,大家就能理解我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最近几年某些媒体平台推出的寻亲节目一度很火,但有一个节目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有这么一个母亲,孩子刚生下来不久就跟别人跑了,多年杳无音信。后来孩子成年了,这个母亲又通过寻亲节目组找了回来,想跟孩子相认,并要求孩子赡养。

    节目一经播出,网上就骂声一片。大家首先骂的是这个母亲,其次骂的就是那个劝说孩子认亲的记者,因为该记者在节目中使用了很多道德绑架的话术。

    大家为什么会骂?因为在我们朴素的认知中,抚是赡的前提,没有抚育就没资格要求赡养,不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的道德观念就是如此。

    这个母亲的行为对孩子来说是苛,不抚之苛。那么孩子对待母亲的态度,就应该是忤,不赡之忤。假如不是这样,整个社会风尚就会出问题。

    设想一下,假如无论父母怎么虐待孩子,都要求孩子必须无条件的孝敬,这就是在纵容恶行。坏人会坏得肆无忌惮,因为他们不必承受恶果。

    当然了,这世上的绝大多数父母都是慈爱的,这里只是打个比方,为了讲清楚道理。

    上述六种行为中,有一种需要重点关注,就是苛。我们知道,儒家提倡的是仁,后世学者对“仁”的解释有很多,但是对“苛”却很少提,甚至刻意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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