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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嗒。

    贾诩将案板上的茶水一饮而尽,眼神逐步凌厉,而言语则是逐步缓慢。

    “不知主公,是否可知那汉武帝时期的漠北之战?”

    朱格托着下巴,微微点头,他怎会不知这历朝历代都为之疯狂的一战,那可是一脚踹开了灭异族的大门啊。

    “当年,卫青与霍去病一同受命率兵前去讨灭匈奴,所出兵的季节正是早春时节。”

    “看似没有天时地利人和,却步步为营。”

    “其目的就是为了剿灭在汉武帝四年间战略远迁的匈奴单于部队,而这些匈奴部队也正是想要借此企图诱惑韩军越过大漠行军,一劳永逸,彻底消灭汉军。”

    “不论是汉武帝,还是卫青霍去病,他们都知道越过大漠行军,会有诸多不便,甚至可能面临全军覆灭的风险,主公可知,他们为何依旧要前行,并且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原因?

    朱格眉头一挑,眼神忽然闪过一道精光,眯起眼睛,沉沉回应:“是时节,早春时节对两军人马皆无好处,但对于匈奴此等草原异族来说,绝对是沉重的打击。”

    没错!

    正是如此。

    贾诩亲自为朱格倒上茶水,再给自己倒上,随后颔首:“不论是当年霍去病等面对的匈奴,还是主公面对如今的北元,他们都是游牧民族。”

    “游牧民族势力最为虚弱的便是在这早春时节。”

    “原因无他,因为早春时节的牧民部落十分忙碌,草原的牲畜牛羊都一一产下幼崽,作为与之共生的牧民,必定会更加忙碌。”

    “而且草原骑兵的战马在经历了长达数月的冬日,必定会发生典型的马瘦毛长跑不快的现象,没有了战马,这些草原异族根本不足一提,他们因此也会心生畏惧。”

    “内务空虚,粮食不足,又面临战马的弊端,草原异族势力必然是军心不稳。”

    “这个时候,主公派兵精通,实在合适不过了。”

    简直是妙计啊!

    朱格拍着案板,捏着茶杯的手隐约显现青筋,眼神满是炽热兴奋。

    有了先将霍去病卫青的典范,他实行起来也不会像无头苍蝇一般困难。

    反倒是顺风顺水。

    毫不夸张的说,他说不定还会一举成为彻底将异族踩在脚下的汉人藩王!

    彻底捍卫了汉人之土地,国之重器。

    “主公若是能够效仿此战,一度深入异族之根本,所做出的贡献可是连卫青同霍去病两人都不可及。”

    “封狼居胥,灭异称王,将不再是历史传说,将会真实地发生在大明,发生主公的身上。”

    “到那时,别说是异族,就是整个朝堂,都会将主公奉为座上宾,异族不再侵犯反而是为大明汉人所用,主公可谓算的上是大明第一人,甚至是会一举成为……”

    一举成为比当今圣上还要具备威望的人!

    尽管贾诩没有将话说完,但朱格也依然知晓他要说甚。

    哪一个男人能够拒绝既寿永昌这一角色的扮演?

    不过,不论是否能够扮演当上这个角色,他都要为汉人百姓,为汉人土地,为国家之兴隆而努力杀敌。

    他成为如今这般地位,甚至说进入朝堂的视线当中,也是为了能够保全汉人百姓,杀灭那些异族。

    说白了,这些都是他依靠的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灭杀异族,踩倒异族。

    至于权势地位,对于他来说,无关紧要!

    “先生,既然如此,就按照您说的这般做。”

    “本王决定,立刻对其展开一次突击战,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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