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毫不费力地取得了战场的主动和优势,让葛朗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

    作为商人之后,葛朗被父亲塞到了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在他们那一批毕业生中,他是和胡厦并称的那个人。

    胡厦精擅经济学、修辞学和统计学,而葛朗则表现出了出色的武道、战术天赋。

    之后以宪兵身份加入雄鹰军第二军团,屡立战功,又觉醒了极为罕见的闪电斗气。

    然而别人却都走到了他的前头。

    胡厦一个文职,先于他成为骑士;如今光复山地领,又是莫阿斯做了大队长。

    葛朗心里不服。

    毕竟莫阿斯出了名的脾气软、没本事,明明早已是1阶骑士,却在晋升2阶这个关口,落后于他们这些半路出家的人。

    可如今他不能不服。

    莫阿斯这一次采取的阵型,葛朗也在学院中学到过,名为“赛巴隆纵阵”,通常用于狭小地形的巷战。

    士兵纵列两排,向前推进的同时,警惕道路两旁可能会出现的伏击。

    葛朗完全没有想到,这种阵型能够在野战中用出来,而且效果还如此显著!

    不断穿插的纵队,将战场划分成了一个个小格子,不断压缩着指挥尸潮的放牧者的活动空间,如今尸潮的动作开始越发迟缓和散乱。

    明明数量更多,却反而被他们分割包围!

    葛朗还记得,雷文伯爵在给他们上课时曾说过。

    没有最优秀的战术,只有最合适的战术。

    此前葛朗一直无法理解,如今莫阿斯这番操作,才终于让他理解了其中含义。

    这家伙……天生就是领兵的料!

    “找到了!”

    一声惊叫从不远处响起,那是一个士兵发现了放牧者的踪迹。

    声音一排排向后传递,将莫阿斯从紧张状态中唤醒,长长舒了口气。

    “呼……!”

    他看到暴露了自身所在后,那放牧者被贝塔和葛朗两面夹攻,身死当场。

    而随着放牧者身死,本就被切割得七零八落的尸潮几乎是瞬间溃散。

    虽然活尸们还是会凭借本能去攻击、撕咬士兵,可失去统一调度下,只是一群人形的野兽罢了。

    接下来就是纯粹的收尾阶段。

    “我做到了……做到了!”

    这只是一小步而已,只是一群活尸。

    莫阿斯如此告诫自己,可心头的激动却难以压抑。

    他一向觉得自己什么都配不上。

    因为他实在是太不优秀、太过普通,甚至背负“霍普金斯”这个姓氏都是一种压力。

    他也想获得别人的认可,可却不是在出丑、就是在让人失望。

    今天,莫阿斯终于有了那么一点可以挺起胸膛的资本!

    心情开阔下,连天空都显得澄澈了许多。

    莫阿斯转过头去,观察着整个战场的走向。

    玛格德率领的第2大队也已击溃了自己的对手,正在歼灭余下的活尸;第1、3、4三个大队,攻势也颇为顺利。

    尤其是托尔率领的第1大队,在他那莽撞、近乎不要命的打法下,几乎已经率领军队将活尸凿穿!

    正在莫阿斯想着,是否要去尽快支援一下旁边荷亚兹率领的第4大队时,忽然愣住。

    他看到活尸群后涌来了一片骷髅海洋,海洋浪头上,正有一头肉山般的活尸大步狂奔!

    它们前进的方向,正是第4大队攻坚的方向。

    “三阶活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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