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是最好的材料之一,无论是用来制作护符,还是用来制作铠甲。

    在大多数巨龙都离开了米德尔斯大陆的现在,这枚龙鳞的价格至少在1万金币以上。

    更让雷文的惊讶的是,这枚龙鳞有着极为明显的老化痕迹——比如鳞根处已经开始褪色,边缘也有积年累月下来凹凸不平的磨损。

    一切都说明,这是一枚自然脱落的龙鳞。

    仅仅1枚也许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戒指里还有额外3枚龙鳞,这4枚龙鳞都是如此,可就不会是一种巧合了。

    很可能,哥布林一族,拥有一头活着的巨龙!

    ……

    第四百九十七章二渡塔林河

    “屠龙者”的称号固然响亮,也是吟游诗人口中故事里和“龙骑士”一样经久不衰的经典元素,但雷文却没有荣膺这一称号的念头。

    开玩笑,哪怕在巨龙纪元末期,围杀一头巨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那时候还有各种专门针对巨龙的“屠龙武器”。

    如今时过境迁,这些武器的制作方法早就被掩埋在了故纸堆里,实物更是半点渣滓都见不到,雷文失心疯了才会去打巨龙的主意。

    润!

    于是当天中午,雷文便带着队伍出发,一路向东南行进,准备二渡塔林河。

    当初入境时,是从塔林河东岸跨到西岸,如今追兵来到了西岸,雷文自然要去东边打打秋风。

    还是那句话,傻逼才会去打决战。

    在行军过程中,随着雄鹰军的空中斥候反复往返,终于也确定了托尔他们这次进攻的可靠性、真实性,雷文也毫不吝啬地下发了奖励。

    不过奖励没有托尔他们什么事,好处都落在了当时出战的士兵头上。

    亨利就是其中之一。

    这天晚上,结束了一天行军,亨利和同一个十人小队的队友扎好帐篷,围着火塘脱下了皮靴。

    小味儿挠一下就窜了起来。

    如今已经是11月过半,若是在亨利的家乡,大家已经穿上了厚厚的棉袄和皮衣,可这里是血吼行省,白天依旧热得要命,哪怕到了晚上也没有半点凉意。

    点起火堆,与其说是驱寒,倒不如说是祛湿。

    将右脚横放在左膝上,亨利伸手将脚面掰到眼前,就看到脚掌边缘生出了一颗花生大小的血泡,轮廓都已经泡白了。

    上次和哥布林交手,作战中不知道踩了什么玩意,之后几天一直到现在,这血泡是挑了又长、长了又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利索。

    从腰间抽出小刀,在火上将刀尖烤得发黑,亨利将其贴到血泡边缘,用力一割。

    鲜血小箭一样飚了出去。

    “唔!”眉头紧皱,发出一声带着酸爽意味的痛哼,亨利伸直了脚放在火边烤着,用手指推掉小刀锋刃上被烫成了果冻状的血液和白色死皮,甩了甩手,将小刀插回腰间,抓起一块黑面包用力啃了一口。

    香!

    还有什么,比一天行军后,吃上一口扎扎实实的面包、喝上一口热汤更让人感觉舒爽呢?

    一块黑面包三两口下肚,亨利坐在火旁,一边烤着脚,一边看着行军炉上咕嘟嘟冒着的热气。

    然后解下腰间钱袋,倒在掌心,认真数了起来。

    “1、2、3、4、5……6!”

    一共6枚金币,不多不少,但亨利却足足数了将近十遍,才小心翼翼地将其收回到了腰间,脸上不自觉地挂起了满足的笑容。

    6枚金币啊!

    放在从前,可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巨款,如今却真真切切的躺在他的钱袋里、压在他的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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