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得出来,叛军还要继续起义,发动战争,此刻入伍很可能沦为炮灰。

    可是,继续待在村里,也不是个办法。

    “峰哥儿,我也想去入伍。”

    “家里事都已经交代好了,而且若是去了,家里也能得到不少照顾,哪怕万一真死了,也有抚恤金会发给他们。”

    发小林哥儿来到家中,说出他的志向。

    他想要跟随叛军,杀死一位位孙扒皮那样的恶人。

    对此,陈峰沉默。

    没有多说任何话语,他只是默然进山,砍下许多柴火,堆砌在院屋后方,足足占据了一面院墙。

    随后,又去打猎杀了好几头野猪,宰杀清理,交给父母腌制。

    既要寻访仙迹,自然得有足有财力与人手,所以他打定主意要跟随叛军北上,力求出人头地。

    而这一去,怕是数年都难回家里。

    “去吧,儿啊。”

    “我和你爹,等你平安回来。”

    最后的相拥道别,陈峰最终和林哥儿一起加入叛军。

    安营扎寨,日夜操练。

    从大头小兵,再到攻城杀敌。

    噗呲!!

    鲜血飞溅,割下敌军头颅。

    依靠一身蛮力,来自那野果的仙缘,陈峰气力惊人,以一当百。

    期间遭遇他人嫉妒,也险些成为炮灰。

    直到最后,在他年满十七的那天。

    叛军攻打府城。

    他一马当先,登梯攀墙,以同伍的尸体挡住箭矢,一跃登上城墙。

    而后。

    “杀!!”

    噗呲!!

    挥刀斩下城门统领的脑袋,所有叛军士气振奋。

    那一天,他的名字响彻在府郡叛军的所有人耳中。

    也从那一天开始,他一跃而升,从寻常军伍成为了车骑都尉。

    破城杀敌,统率军马。

    陷阵、斩将、夺旗.

    他的一身气力惊骇世人,硬生生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壮举。

    不知不觉里,他竟是成为了叛军的十二大将之首,统率十数万人马。

    林哥儿也是一路跟随,成为了他最信任的谋士。

    “将军,徐王的这次宴请,恐怕来者不善啊。”

    这一天夜晚,营帐内。

    陈峰已然年满三十,身材魁梧高大,披甲佩剑,再不见当初的清秀模样。

    帐篷内的油灯光火摇曳,他收到了叛军领袖,徐王的书信。

    对方本只是一介草民,却因为叛军之威,使得大乾皇室畏惧,在数年前封赏王侯之位。

    信中内容十分简单,乃是邀他于明日去都城参加晚宴。

    “大乾皇都破城在即,正是一鼓作气的时机。”

    “不整军号令,筹备事宜,反而大肆庆典,宴请各方依我看,这宴会恐怕有诈。”

    林哥儿也不再是当初的稚嫩模样,胡须灰黑,给人沉稳之感。

    他曾多次出谋划策,助陈峰识破他人阴谋。

    “我知道了。”

    低声回答,陈峰知道了关键。

    随即,放下书信,他看向那摇曳的灯火。

    大帅

    暗叹一声,他轻轻摩挲腰间佩剑。

    等到一日之后。

    噗呲!!

    人头落地,血溅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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